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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基本情况说明
时间:2016-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省本级预算。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检察机关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保障建设的要求设置24个内设机构,分别承担相关检察工作。截至2015年底,本院财政实际供养人数为206人。其构成分别是在职人员159人,占总人数78%;退休人员44人,占总人数21%;离休人员3人,占总人数1%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此)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5年度总收入5235.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35.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192.9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45.63万元,增长22.26%。主要原因:一是办公办案业务量增多,业务经费提高;二是人员增多,人员经费提高。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5.其他收入43.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1.31万元,下降83.09%。主要原因:经费预算由财政保障,其他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度总支出5754.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754.5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887.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办案业务费、“两房”建设经费、其他检察业务经费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76.99万元,增长35.3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和2015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相应增加支出;二是基建项目支付进度款。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19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92.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42.15万元,增长28.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多、基建项目经费增多;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60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0.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49.72万元,增长38.25%,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和2015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相应增加支出;二是基建项目支付进度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86万元,完成预算53万元的11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92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89万元,完成预算39万元的112.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预算14万元的71.78%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工作需要,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安排我院因公出国1人,临时增加出国任务;二是我院由广东省检察院统一购买的侦查专用车的车辆购置税费用支出。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1万元,增长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92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93万元,下降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2万元,增长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安排我院因公出国1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改革准备阶段,到我单位学习交流比去年增加一些。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4.92万元,占8.3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89万元,占74.57%;公务接待费支出10.05万元,占17.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92万元。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安排我院因公出国1人。开支内容包括: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差旅费4.9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3.89万元,2015年我院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全年接待2122202人次。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我院行政单位运行经费为373.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下降210.64万元,下降36%;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58.81万元,下降29%。 主要原因是细化项目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政府采购资金均来源于财政预算拨款资金,无其他资金来源。2015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总计199.2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94.55万元,全部为货物采购,主要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车辆等通用设备的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4.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厅级领导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666.33万元,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无纳入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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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基本情况说明

  2025-09-04

      

 

 

第一部分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省本级预算。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检察机关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保障建设的要求设置24个内设机构,分别承担相关检察工作。截至2015年底,本院财政实际供养人数为206人。其构成分别是在职人员159人,占总人数78%;退休人员44人,占总人数21%;离休人员3人,占总人数1%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此)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5年度总收入5235.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35.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192.9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45.63万元,增长22.26%。主要原因:一是办公办案业务量增多,业务经费提高;二是人员增多,人员经费提高。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5.其他收入43.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1.31万元,下降83.09%。主要原因:经费预算由财政保障,其他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度总支出5754.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754.5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887.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办案业务费、“两房”建设经费、其他检察业务经费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76.99万元,增长35.3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和2015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相应增加支出;二是基建项目支付进度款。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19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92.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42.15万元,增长28.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多、基建项目经费增多;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60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0.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49.72万元,增长38.25%,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和2015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相应增加支出;二是基建项目支付进度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86万元,完成预算53万元的11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92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89万元,完成预算39万元的112.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预算14万元的71.78%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工作需要,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安排我院因公出国1人,临时增加出国任务;二是我院由广东省检察院统一购买的侦查专用车的车辆购置税费用支出。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1万元,增长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92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93万元,下降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2万元,增长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安排我院因公出国1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改革准备阶段,到我单位学习交流比去年增加一些。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4.92万元,占8.3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89万元,占74.57%;公务接待费支出10.05万元,占17.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92万元。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安排我院因公出国1人。开支内容包括: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差旅费4.9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3.89万元,2015年我院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全年接待2122202人次。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我院行政单位运行经费为373.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下降210.64万元,下降36%;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58.81万元,下降29%。 主要原因是细化项目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政府采购资金均来源于财政预算拨款资金,无其他资金来源。2015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总计199.2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94.55万元,全部为货物采购,主要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车辆等通用设备的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4.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厅级领导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666.33万元,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无纳入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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