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检察院认真部署开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
根据中央的决定,今年上半年在全国不同类型的23个试点单位中开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地级市试点单位全国仅有六个,惠州市为试点市之一。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为扎实开展好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这一光荣的政治任务,推动惠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建明同志在主持讨论发言时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为推进党建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中央和省委交给我市的光荣任务;是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具体行动。
黄建明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各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机遇意识,紧紧抓住先行试点的重要契机,以改革开放初期“杀出一条血路”的气概,以扎实过硬的检察工作作风,当好“探路先锋”,争创示范点,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五个带头”: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带头撰写分析材料,带头解决问题,带头指导分管部门和挂点的基层院。黄建明检察长强调,要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推动惠州检察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具体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从服务党委工作大局。二是要以新思维、新举措,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四是要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提高基层整体建设水平。五是要深入开展检察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市检察院党组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制订了《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黄建明检察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热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各部门抽调工作能力强的同志,集中办公,负责日常文字材料、组织宣传等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试点工作从4月上旬开始,7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学习调研(4月上旬至5月上旬,30天左右),主要步骤包括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习宣传、进行专题辅导、开展互助互学、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题调研。第二阶段:分析检查(5月上旬至6月上旬,30天左右)。主要步骤包括撰写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分析材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召开分析报告评议会。第三阶段:解决问题(6月上旬至7月上旬,30天左右)。主要步骤包括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开展“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系列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第四阶段:完善制度(7月上旬至7月下旬,30天左右)。主要步骤包括构建“二大体系”: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员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职能部门目标责任体系,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四项机制”:科学民主决策、务实高效的行政管理、社会维稳、廉政建设等四项机制,保证科学发展机制的运行。试点工作将以正面教育为主,突出检察特色,坚持群众路线、解决问题为原则,以提高学习领会科学发展的能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目标。在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之后,市检察院将于近期举行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同时还将举办辅导讲座、拍摄电视宣传片、外出参观学习等丰富多彩的活动,结合正在进行的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检察机关自身“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将试点工作引向深入。
市检察院认真部署开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
根据中央的决定,今年上半年在全国不同类型的23个试点单位中开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地级市试点单位全国仅有六个,惠州市为试点市之一。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为扎实开展好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这一光荣的政治任务,推动惠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建明同志在主持讨论发言时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为推进党建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中央和省委交给我市的光荣任务;是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具体行动。
黄建明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各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机遇意识,紧紧抓住先行试点的重要契机,以改革开放初期“杀出一条血路”的气概,以扎实过硬的检察工作作风,当好“探路先锋”,争创示范点,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五个带头”: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带头撰写分析材料,带头解决问题,带头指导分管部门和挂点的基层院。黄建明检察长强调,要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推动惠州检察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具体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从服务党委工作大局。二是要以新思维、新举措,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四是要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提高基层整体建设水平。五是要深入开展检察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市检察院党组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制订了《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黄建明检察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热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各部门抽调工作能力强的同志,集中办公,负责日常文字材料、组织宣传等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试点工作从4月上旬开始,7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学习调研(4月上旬至5月上旬,30天左右),主要步骤包括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习宣传、进行专题辅导、开展互助互学、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题调研。第二阶段:分析检查(5月上旬至6月上旬,30天左右)。主要步骤包括撰写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分析材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召开分析报告评议会。第三阶段:解决问题(6月上旬至7月上旬,30天左右)。主要步骤包括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开展“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系列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第四阶段:完善制度(7月上旬至7月下旬,30天左右)。主要步骤包括构建“二大体系”: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员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职能部门目标责任体系,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四项机制”:科学民主决策、务实高效的行政管理、社会维稳、廉政建设等四项机制,保证科学发展机制的运行。试点工作将以正面教育为主,突出检察特色,坚持群众路线、解决问题为原则,以提高学习领会科学发展的能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目标。在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之后,市检察院将于近期举行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同时还将举办辅导讲座、拍摄电视宣传片、外出参观学习等丰富多彩的活动,结合正在进行的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检察机关自身“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将试点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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