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干警刘强见义勇为不留名
5月14日11时40分许,市检察院刘强同志从市行政中心办完事步行回单位途中,经过市慈云图书馆左侧十字路口时,发现马路对面绿化带旁有一对男女青年不知何原因滚在草地上推拉争执,女青年还发出大声尖叫。此时,刘强同志马上意识到对面可能正在发生抢劫案件,他赶紧朝马路对面方向跑过去。眼前的一幕果真是发生抢劫案件,此时,那歹徒刚好抢到女青年的皮包急忙往市档案局方向逃跑。这时刘强同志离歹徒距离约50米左右,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岂能容忍光天化日之下歹徒如此的嚣张行为,他只有一个信念:自己军人出身,部队锻炼多年,一定能跑赢他并抓住歹徒,距离一步步地缩短,刘强同志边追边喊:“抓住他……”。这时5路车司机刚好开车经过,看到追逃,紧急将车停靠在路边,下车进行堵截。又多了一名见义勇为群众参与进来,坚定了刘强追赶逮住歹徒的决心,在紧追约200多米处,终于把歹徒抓住。由于现场离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不远,刘强同志立即将歹徒扭送到市公安局值班室,转交由闻讯赶来的惠城区公安分局三新派出所干警处置后才悄然离开。
5月27日,东江时报刊登了“公交司机勇擒劫匪不留名”的一则消息,有同志向市检察院领导反映抓歹徒的“热心群众”就是我院刘强同志。经市检察院政治处和纪检组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后,刘强同志见义勇为不留名的事迹才真相大白。
刘强同志见义勇为的行为充分体现了一名检察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品德,正是我们全体检察干警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