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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着力抓好年底的各项工作
时间:2008-1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着力抓好年底的各项工作

 

108,市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干警收听收看了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为认真学习贯彻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院党组高度重视,于1016日召开了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门组织学习,研究部署贯彻工作意见。党组成员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高检院、省院的通知精神,并就学习贯彻作了专门部署。大家一致表示,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今后的检察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建明同志提出,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检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切实按照省检察院通知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及贯彻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检察长座谈会精神活动,进一步深入学习,把学习贯彻活动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转化为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要切实把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特别是要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一个高举”、“一个深入”、“三个坚持”、“四个不断”的要求,以及曹建明检察长提出“六个牢牢把握”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更好的为惠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结合学习贯彻活动,在抓紧做好年底的各项工作同时,市检察院认真谋划明年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好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全省检察长座谈会精神。扎实有效地抓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宪法定位、本质特征、根本任务和检察工作的基本经验,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继续大力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大力度查处涉及民生、涉及农村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查办与预防并重,突出职务犯罪预防重点,创新预防形式,注重预防实效,把预防涉及公共权益、公共项目、公共资金管理中的职务犯罪作为重点,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防控治理。
    (四)进一步加大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强化诉讼监督,加大提抗力度,提高抗诉水平,正确处理好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效率与效果的关系,做到四者的有机统一,确保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维护法律权威。
    (五)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着力抓好两级班子的建设,认真开展“科学发展好班子”活动,使领导班子有四个明显增强:敬业精神明显增强;驾驭大局能力明显增强;业务能力明显增强;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明显增强。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采取多种方式对干警加强培训,注重检察干警自身的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着力培养出一批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优秀、专业人才。
    (六)继续提高广大干警对开展“阳光检务”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结合惠州的具体情况,努力探索全面推行“阳光检务”的方式和途径。每年精心搞好1-2次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快步伐深入推进“阳光检务”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省院制定《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推行阳光检务的决定》落到实处。
    (七)着力抓好基层院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基础。继续加快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步伐,加大督促帮扶力度,力争今年基本完成“两房”建设任务。继续抓好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加强对基层院的业务指导,确保基层院不出现被判无罪的案件,减少办案瑕疵和因执法方式方法不当的问题引起的上访案件。力争在实现以下“六个目标”有突破:干警业务素质明显提高;作风纪律明显增强;监督力度明显增强;执法效果明显好转;检察机关面貌明显改观;社会的公信力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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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着力抓好年底的各项工作

  2025-09-04

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着力抓好年底的各项工作

 

108,市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干警收听收看了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为认真学习贯彻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院党组高度重视,于1016日召开了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门组织学习,研究部署贯彻工作意见。党组成员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高检院、省院的通知精神,并就学习贯彻作了专门部署。大家一致表示,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今后的检察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建明同志提出,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检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切实按照省检察院通知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及贯彻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检察长座谈会精神活动,进一步深入学习,把学习贯彻活动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转化为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要切实把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特别是要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一个高举”、“一个深入”、“三个坚持”、“四个不断”的要求,以及曹建明检察长提出“六个牢牢把握”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更好的为惠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结合学习贯彻活动,在抓紧做好年底的各项工作同时,市检察院认真谋划明年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好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全省检察长座谈会精神。扎实有效地抓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宪法定位、本质特征、根本任务和检察工作的基本经验,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继续大力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大力度查处涉及民生、涉及农村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查办与预防并重,突出职务犯罪预防重点,创新预防形式,注重预防实效,把预防涉及公共权益、公共项目、公共资金管理中的职务犯罪作为重点,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防控治理。
    (四)进一步加大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强化诉讼监督,加大提抗力度,提高抗诉水平,正确处理好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效率与效果的关系,做到四者的有机统一,确保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维护法律权威。
    (五)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着力抓好两级班子的建设,认真开展“科学发展好班子”活动,使领导班子有四个明显增强:敬业精神明显增强;驾驭大局能力明显增强;业务能力明显增强;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明显增强。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采取多种方式对干警加强培训,注重检察干警自身的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着力培养出一批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优秀、专业人才。
    (六)继续提高广大干警对开展“阳光检务”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结合惠州的具体情况,努力探索全面推行“阳光检务”的方式和途径。每年精心搞好1-2次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快步伐深入推进“阳光检务”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省院制定《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推行阳光检务的决定》落到实处。
    (七)着力抓好基层院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基础。继续加快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步伐,加大督促帮扶力度,力争今年基本完成“两房”建设任务。继续抓好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加强对基层院的业务指导,确保基层院不出现被判无罪的案件,减少办案瑕疵和因执法方式方法不当的问题引起的上访案件。力争在实现以下“六个目标”有突破:干警业务素质明显提高;作风纪律明显增强;监督力度明显增强;执法效果明显好转;检察机关面貌明显改观;社会的公信力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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