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黄业斌书记对市检察院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
工作制度作出重要批示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联系,改进工作机制,特制定了《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的工作制度》,使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此制度规定了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专门机构设置,建立了人大代表与检察机关联络员联系的方式、方法;规定了检察机关按时向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半年工作情况和年度工作情况,每年邀请一次在本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市、县(区)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设置专门的热线电话,由直通车办公室定期与人大代表联系。
市委黄业斌书记对市检察院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
工作制度作出重要批示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联系,改进工作机制,特制定了《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的工作制度》,使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此制度规定了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专门机构设置,建立了人大代表与检察机关联络员联系的方式、方法;规定了检察机关按时向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半年工作情况和年度工作情况,每年邀请一次在本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市、县(区)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设置专门的热线电话,由直通车办公室定期与人大代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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