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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梁德标副检察长视察惠州监狱
时间:2009-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28,省检察院梁德标副检察长率监所检察处杨宇处长等人的检查组在惠州市检察院黄建明检察长、丘水来副检察长的陪同下视察了新建成的惠州监狱。

检查组一行先后察看了惠州监狱办公楼、市检察院驻监办公室以及监狱的部分预警监控设施、监犯的住宿、生活、劳动场所等。视察过程中,检查组对整个焦岭监狱的顺利搬迁,监管工作迅速走上正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之后,检查组在办公楼会议室专门听取了监狱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

惠州监狱一期工程于2008年底竣工。去年以来,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惠州监狱驻监检察室的筹建工作,专门向市委申请设置驻监机构、人员编制,并选派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好的干警担任驻监检察工作。根据市院党组的工作部署,驻监检察干警于监狱筹建末期进驻监狱,他们克服办公条件简陋、人手少、任务重等困难,在院领导的关心和业务科室的具体指导下,迅速开展工作,为惠州监狱的驻监检察工作开好了局、起好了步。

座谈会上,市检察院丘水来副检察长向检查组汇报了驻监工作开展情况,黄建明检察长在座谈中要求驻监干警要多向监管干警学习,工作中要注重相互配合、加强沟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推进监狱规范管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监管秩序,创建省监狱系统示范单位做出贡献。

粱德标副检察长在认真听取汇报后,对市检察院驻监检察工作的筹建及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驻监检察室的干警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二是要注意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三是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要严格把关,依法实行监督;四是加强与监狱各部门沟通联系,共同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五是尽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大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力度;六是建立健全检务公开制度,推进监管场所的 “阳光检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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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梁德标副检察长视察惠州监狱

  2025-09-04

228,省检察院梁德标副检察长率监所检察处杨宇处长等人的检查组在惠州市检察院黄建明检察长、丘水来副检察长的陪同下视察了新建成的惠州监狱。

检查组一行先后察看了惠州监狱办公楼、市检察院驻监办公室以及监狱的部分预警监控设施、监犯的住宿、生活、劳动场所等。视察过程中,检查组对整个焦岭监狱的顺利搬迁,监管工作迅速走上正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之后,检查组在办公楼会议室专门听取了监狱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

惠州监狱一期工程于2008年底竣工。去年以来,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惠州监狱驻监检察室的筹建工作,专门向市委申请设置驻监机构、人员编制,并选派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好的干警担任驻监检察工作。根据市院党组的工作部署,驻监检察干警于监狱筹建末期进驻监狱,他们克服办公条件简陋、人手少、任务重等困难,在院领导的关心和业务科室的具体指导下,迅速开展工作,为惠州监狱的驻监检察工作开好了局、起好了步。

座谈会上,市检察院丘水来副检察长向检查组汇报了驻监工作开展情况,黄建明检察长在座谈中要求驻监干警要多向监管干警学习,工作中要注重相互配合、加强沟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推进监狱规范管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监管秩序,创建省监狱系统示范单位做出贡献。

粱德标副检察长在认真听取汇报后,对市检察院驻监检察工作的筹建及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驻监检察室的干警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二是要注意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三是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要严格把关,依法实行监督;四是加强与监狱各部门沟通联系,共同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五是尽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大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力度;六是建立健全检务公开制度,推进监管场所的 “阳光检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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