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在全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2008年基层党建工作得到惠州市委的充分肯定,被授予“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市院第一党支部被授予“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先进党支部”称号,市院童顺平同志被授予“优秀驻村干部”称号。
2008年,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院开展了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机关第一党支部与惠城区芦州镇岚中村党支部开展了“一联一”、院领导与该村困难党员开展了“一帮一”、第一党支部委员与该村流动党员开展了“一带一”结对共建活动,并选派了一名素质过硬的干警下基层驻农村开展工作。形成由市院一把手亲自抓落实,第一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驻村干部协助配合的工作格局,出色完成了各项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创新形式,互帮互学,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的和谐共建。 市院黄建明检察长非常重视基层党建工作,多次亲自带队到岚中村调研。2008年7月1日,市院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与岚中村的党员干部开展“心连心,过党日”活动,下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了解村情民意,亲身体验农村的生产和生活,过了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党日活动。第一党支部还购置了书柜台凳、体育文化用品、各类书籍等,帮助岚中村建起一间文化活动室,让村民在农忙之余有了一个文化休闲活动的场所。市院公诉科党小组也积极参与,全体党员到岚中村过组织生活,为岚中小学送去价值近千元的体育用品,解决了学校体育课缺少运动器材的问题。市院还帮助岚中村党支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党员活动基地,发展了两名年轻的新党员。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和措施,切实加强了城乡党组织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推进了城乡基层党组织的和谐共建。
——帮扶贫困,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市院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多次派员了解岚中村困难党员、群众和学生的生产、生活和学习情况,将该村7名贫困党员,8户五保户和37户低保户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如贫困党员马育辉家的猪栏因连下暴雨被冲跨,市院罗均明副检察长知道后非常关心,多次向马育辉询问有关情况,并筹资为其建起了一座新的猪栏,让困难党员切实感受到了党的温暖。通过对困难党员、群众的慰问和帮扶,不但增进了党群、干群之间的联系,同时也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民心。 为了进一步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市院把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和《决定》各复印了100份,并征订了100份《惠州日报》,一齐派送到群众手中,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同时,通过召开宣讲会,驻村干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向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宣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岚中村地处惠城区偏远山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都相对落后,其中,饮水难和行路难是村民反映最强烈的两个问题。市院把为岚中村群众解决这两个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突破口,积极争取到市挂点领导和扶贫企业的大力支持,在市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驻村干部的积极努力下,筹集到8万元资金。在原有的水池旁边兴建了一个容积达100立方米的新水池,对原来的供水管道进行了更换,解决了村民饮水难的问题。同时,筹集到7.5万元资金,帮助完成了1.5公里村道建设,解决了村民行路难的问题。此外,市院还筹集到2万元资金用于岚中小学的改造和岚中村办公信息化建设,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日前,在全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2008年基层党建工作得到惠州市委的充分肯定,被授予“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市院第一党支部被授予“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先进党支部”称号,市院童顺平同志被授予“优秀驻村干部”称号。
2008年,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院开展了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机关第一党支部与惠城区芦州镇岚中村党支部开展了“一联一”、院领导与该村困难党员开展了“一帮一”、第一党支部委员与该村流动党员开展了“一带一”结对共建活动,并选派了一名素质过硬的干警下基层驻农村开展工作。形成由市院一把手亲自抓落实,第一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驻村干部协助配合的工作格局,出色完成了各项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创新形式,互帮互学,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的和谐共建。 市院黄建明检察长非常重视基层党建工作,多次亲自带队到岚中村调研。2008年7月1日,市院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与岚中村的党员干部开展“心连心,过党日”活动,下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了解村情民意,亲身体验农村的生产和生活,过了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党日活动。第一党支部还购置了书柜台凳、体育文化用品、各类书籍等,帮助岚中村建起一间文化活动室,让村民在农忙之余有了一个文化休闲活动的场所。市院公诉科党小组也积极参与,全体党员到岚中村过组织生活,为岚中小学送去价值近千元的体育用品,解决了学校体育课缺少运动器材的问题。市院还帮助岚中村党支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党员活动基地,发展了两名年轻的新党员。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和措施,切实加强了城乡党组织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推进了城乡基层党组织的和谐共建。
——帮扶贫困,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市院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多次派员了解岚中村困难党员、群众和学生的生产、生活和学习情况,将该村7名贫困党员,8户五保户和37户低保户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如贫困党员马育辉家的猪栏因连下暴雨被冲跨,市院罗均明副检察长知道后非常关心,多次向马育辉询问有关情况,并筹资为其建起了一座新的猪栏,让困难党员切实感受到了党的温暖。通过对困难党员、群众的慰问和帮扶,不但增进了党群、干群之间的联系,同时也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民心。 为了进一步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市院把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和《决定》各复印了100份,并征订了100份《惠州日报》,一齐派送到群众手中,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同时,通过召开宣讲会,驻村干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向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宣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岚中村地处惠城区偏远山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都相对落后,其中,饮水难和行路难是村民反映最强烈的两个问题。市院把为岚中村群众解决这两个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突破口,积极争取到市挂点领导和扶贫企业的大力支持,在市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驻村干部的积极努力下,筹集到8万元资金。在原有的水池旁边兴建了一个容积达100立方米的新水池,对原来的供水管道进行了更换,解决了村民饮水难的问题。同时,筹集到7.5万元资金,帮助完成了1.5公里村道建设,解决了村民行路难的问题。此外,市院还筹集到2万元资金用于岚中小学的改造和岚中村办公信息化建设,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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