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7日,在市检察院举行了惠州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启动仪式。仪式邀请了市委、人大、政协、以及市委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和21个廉政共建单位的联络员参加仪式。会上,市检察院黄建明检察长宣读了《惠州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实施方案》,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组长李达文同志出席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
李达文常委指出,党中央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的决策和部署,清晰表明了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性。为此,我们要坚持惩防并举,做到治标和治本、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发生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给惠州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和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我们要建设“五大基地”,实现“六大提升”,当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示范点,就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去做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工作。在这当中如何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如何保证“工程上马,干部优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反腐倡廉工作(也包括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件事关国家千秋伟业的大事,是一件利国利民、功德无量的好事。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市检察院领导很重视,黄建明检察长亲自组织研究、部署,还提出了惠州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要做到“有声势、有特点、有效果”的要求,充分体现了我市检察机关以抓好活动的开展来推动检察工作,来服务惠州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心。
李达文常委要求,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检察职能,同办案紧密结合,把预防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做好系统预防、个案预防、重大工程同步预防等工作重点,实现预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推动预防工作不断上新台阶;要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和平台,广泛宣传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措施,宣传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经验、工作典型和工作成果,扩大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影响,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希望全市检察机关要把这项活动放到突出位置,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狠抓落实,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做实,使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今年在全国检察机关系统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以预防宣传、重大工程项目的同步预防、系统预防、个案预防、预防调研、创新形式等为主要内容,推动综合预防、立体预防。通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全面提升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和服务大局的水平,切实加强预防队伍建设,不断拓展预防工作领域,创新预防的形式和手段,增强预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月17日,在市检察院举行了惠州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启动仪式。仪式邀请了市委、人大、政协、以及市委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和21个廉政共建单位的联络员参加仪式。会上,市检察院黄建明检察长宣读了《惠州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实施方案》,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组长李达文同志出席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
李达文常委指出,党中央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的决策和部署,清晰表明了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性。为此,我们要坚持惩防并举,做到治标和治本、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发生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给惠州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和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我们要建设“五大基地”,实现“六大提升”,当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示范点,就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去做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工作。在这当中如何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如何保证“工程上马,干部优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反腐倡廉工作(也包括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件事关国家千秋伟业的大事,是一件利国利民、功德无量的好事。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市检察院领导很重视,黄建明检察长亲自组织研究、部署,还提出了惠州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要做到“有声势、有特点、有效果”的要求,充分体现了我市检察机关以抓好活动的开展来推动检察工作,来服务惠州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心。
李达文常委要求,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检察职能,同办案紧密结合,把预防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做好系统预防、个案预防、重大工程同步预防等工作重点,实现预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推动预防工作不断上新台阶;要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和平台,广泛宣传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措施,宣传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经验、工作典型和工作成果,扩大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影响,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希望全市检察机关要把这项活动放到突出位置,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狠抓落实,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做实,使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今年在全国检察机关系统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以预防宣传、重大工程项目的同步预防、系统预防、个案预防、预防调研、创新形式等为主要内容,推动综合预防、立体预防。通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全面提升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和服务大局的水平,切实加强预防队伍建设,不断拓展预防工作领域,创新预防的形式和手段,增强预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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