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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措施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深入开展
时间:2009-06-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我市检察机关采取得力措施,迅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4月17日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后,市检察院和各县(区)检察院严格按照黄建明检察长的要求,把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开展预防年活动上来。及时把活动情况向当地党委作了汇报,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各单位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意见,细化了任务,明确了责任。以召开预防工作会议、党组会议、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全市检察机关迅速部署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通过上法制课、法律咨询、张贴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加强与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媒体联系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了“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市检察院在《惠州日报》、“惠州检察网”设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专栏,指导和推动全市预防年活动深入开展。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每月至少到3-5个单位进行法制宣传和预防教育。目前,已到市质监局、惠州海关进行了宣讲,5-7月拟到12个机关、学校、乡镇进行宣讲。博罗县检察院在县电视台播放6条预防宣传短片达1年之久,并将编印的5000份“检务公开”宣传册、5个涉农职务犯罪案例、若干“画说职务犯罪”解读条文,陆续在全县400个镇、村张贴发放。龙门县检察院继续在县广播电台开设“午间说法”栏目,由业务能力强的干警主讲,每逢周日中午12时至13时播出。惠城区检察院召开了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以及国土、工商、税务、卫生、教育等13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座谈会,就协调各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达成共识。惠东县检察院组织县国税局近260名税务干部职工到县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惠阳区检察院更新了4面廉政公益立柱广告版面,增添了预防年活动内容,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大亚湾区检察院设置“检察之窗”、“送法下乡”等系列宣传活动,有影响、有创新、有效果,得到了《惠州日报》等媒体的大篇幅报道。

    三、设置窗口,创新载体 黄建明检察长指出,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重要体现。按照黄建明检察长的指示精神,市检察院在总结大亚湾区检察院在街道办、居委会设置“检察之窗”宣传栏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惠州作为“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基地的实际,创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载体,制定下发了《关于在中心镇设置“阳光检务窗口”的工作意见》,要求各县(区)检察院在8月底之前在各中心镇设置“阳光检务窗口”,把职务犯罪预防工程、阳光检务工程从机关延伸到农村、到社区、到基层,增强检察机关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县(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目前,大亚湾区检察院进一步扩大了宣传效果,在8个街道办、村、居委会设置了“阳光检务窗口”,并开展了相关活动。惠阳区检察院在新圩镇设置了“阳光检务窗口”,制作了50块图片展版、6000本法律宣传小册子,计划在近日开展的相关宣传活动中,发放到群众手中。

    四、突出重点,服务大局 各单位紧紧围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保障《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以及服务民生等中心工作,采取得力措施,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深入开展。市检察院继续做好对惠州抽水蓄能电站、惠州大堤加固等重大工程,以及惠州大学大宗物资采购、质监局综合楼建设招投标、烟草专卖局仓库改造工程的同步预防。惠阳区院加大对土地、房产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等3个有形市场以及15家国企改制的监督力度。惠城区检察院把黄沙水库安全加固工程、惠阳区检察院把与当地民生密切相关的“两河四岸”综合整治工程、区体育会展中心工程作为重点同步预防项目。龙门县检察院介入了金山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工程招投标、防洪(二期)工程招投标、广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监督,有效防止了重大工程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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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措施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深入开展

  2025-09-04

    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我市检察机关采取得力措施,迅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4月17日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后,市检察院和各县(区)检察院严格按照黄建明检察长的要求,把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开展预防年活动上来。及时把活动情况向当地党委作了汇报,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各单位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意见,细化了任务,明确了责任。以召开预防工作会议、党组会议、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全市检察机关迅速部署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通过上法制课、法律咨询、张贴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加强与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媒体联系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了“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市检察院在《惠州日报》、“惠州检察网”设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专栏,指导和推动全市预防年活动深入开展。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每月至少到3-5个单位进行法制宣传和预防教育。目前,已到市质监局、惠州海关进行了宣讲,5-7月拟到12个机关、学校、乡镇进行宣讲。博罗县检察院在县电视台播放6条预防宣传短片达1年之久,并将编印的5000份“检务公开”宣传册、5个涉农职务犯罪案例、若干“画说职务犯罪”解读条文,陆续在全县400个镇、村张贴发放。龙门县检察院继续在县广播电台开设“午间说法”栏目,由业务能力强的干警主讲,每逢周日中午12时至13时播出。惠城区检察院召开了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以及国土、工商、税务、卫生、教育等13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座谈会,就协调各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达成共识。惠东县检察院组织县国税局近260名税务干部职工到县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惠阳区检察院更新了4面廉政公益立柱广告版面,增添了预防年活动内容,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大亚湾区检察院设置“检察之窗”、“送法下乡”等系列宣传活动,有影响、有创新、有效果,得到了《惠州日报》等媒体的大篇幅报道。

    三、设置窗口,创新载体 黄建明检察长指出,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重要体现。按照黄建明检察长的指示精神,市检察院在总结大亚湾区检察院在街道办、居委会设置“检察之窗”宣传栏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惠州作为“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基地的实际,创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载体,制定下发了《关于在中心镇设置“阳光检务窗口”的工作意见》,要求各县(区)检察院在8月底之前在各中心镇设置“阳光检务窗口”,把职务犯罪预防工程、阳光检务工程从机关延伸到农村、到社区、到基层,增强检察机关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县(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目前,大亚湾区检察院进一步扩大了宣传效果,在8个街道办、村、居委会设置了“阳光检务窗口”,并开展了相关活动。惠阳区检察院在新圩镇设置了“阳光检务窗口”,制作了50块图片展版、6000本法律宣传小册子,计划在近日开展的相关宣传活动中,发放到群众手中。

    四、突出重点,服务大局 各单位紧紧围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保障《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以及服务民生等中心工作,采取得力措施,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深入开展。市检察院继续做好对惠州抽水蓄能电站、惠州大堤加固等重大工程,以及惠州大学大宗物资采购、质监局综合楼建设招投标、烟草专卖局仓库改造工程的同步预防。惠阳区院加大对土地、房产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等3个有形市场以及15家国企改制的监督力度。惠城区检察院把黄沙水库安全加固工程、惠阳区检察院把与当地民生密切相关的“两河四岸”综合整治工程、区体育会展中心工程作为重点同步预防项目。龙门县检察院介入了金山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工程招投标、防洪(二期)工程招投标、广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监督,有效防止了重大工程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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