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6日至20日,市检察院“作风建设年”活动检查组到各县(区)检察院,检查指导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抽查学习记录等方式,对各县(区)检察院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县(区)检察院能够按照市检察院统一部署和黄建明检察长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迅速部署。各单位都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惠城区检察院检察长结合其它教育活动,给全院干警上了三堂辅导课。二是强化学习,打牢基础。各单位根据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做到了“三个100%”:参加学习人员100%、学习时间100%、学习内容100%,打牢了广大检察干警思想理论基础。三是稳步推进,初见成效。大亚湾区检察院、惠城区检察院、惠阳区检察院创新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载体,在镇、街道办设置了“阳光检务窗口”,开展了系列活动。惠城区检察院开展了“六个一”主题教育活动,增强了教育效果。惠阳区检察院完善作风纪律通报制度和考勤制度,进一步规范会风会纪,有效杜绝了开会迟到、早退等现象。惠东县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实行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申诉告知制度,向申诉人送达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申诉告知书,方便群众控告、申诉。龙门县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到各镇,开展了“深入基层,送法下乡,问计于民”活动。博罗县检察院制定了《节约资源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制度,并抓好落实。通过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检察机关执法作风、机关作风、生活作风等各项作风建设得到了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得到了提升,取得了初步成效。
同时,检查组也发现了各单位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创新意识不够强,活动亮点不够多,部分干警心得体会文章质量不高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服务《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建设“惠民之州”的大局,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二是要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对照“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检查,着力解决在思想作风、执法作风、机关作风、自身监督机制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要创新方式方法。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创新活动“自选动作”,拿出工作特色,多出工作亮点。
5月16日至20日,市检察院“作风建设年”活动检查组到各县(区)检察院,检查指导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抽查学习记录等方式,对各县(区)检察院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县(区)检察院能够按照市检察院统一部署和黄建明检察长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迅速部署。各单位都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惠城区检察院检察长结合其它教育活动,给全院干警上了三堂辅导课。二是强化学习,打牢基础。各单位根据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做到了“三个100%”:参加学习人员100%、学习时间100%、学习内容100%,打牢了广大检察干警思想理论基础。三是稳步推进,初见成效。大亚湾区检察院、惠城区检察院、惠阳区检察院创新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载体,在镇、街道办设置了“阳光检务窗口”,开展了系列活动。惠城区检察院开展了“六个一”主题教育活动,增强了教育效果。惠阳区检察院完善作风纪律通报制度和考勤制度,进一步规范会风会纪,有效杜绝了开会迟到、早退等现象。惠东县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实行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申诉告知制度,向申诉人送达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申诉告知书,方便群众控告、申诉。龙门县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到各镇,开展了“深入基层,送法下乡,问计于民”活动。博罗县检察院制定了《节约资源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制度,并抓好落实。通过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检察机关执法作风、机关作风、生活作风等各项作风建设得到了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得到了提升,取得了初步成效。
同时,检查组也发现了各单位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创新意识不够强,活动亮点不够多,部分干警心得体会文章质量不高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服务《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建设“惠民之州”的大局,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二是要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对照“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检查,着力解决在思想作风、执法作风、机关作风、自身监督机制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要创新方式方法。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创新活动“自选动作”,拿出工作特色,多出工作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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