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9日,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珠三角九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了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市检察院曾招荣副检察长参加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及各县(区)院分管副检察长、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黄建明检察长对民行检察工作很关心、重视和支持,多次强调民行检察工作平台很大,大有可为。按照黄建明检察长的指示和要求,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狠抓监督和办案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3件。市院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案件同比增长56%,提抗、抗诉工作成绩显著。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1件,执行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跃居全省检察机关执行监督工作单项考核前五名。
会议强调,今年下半年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要围绕大局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市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紧紧围绕保障和服务《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的大局,严格按照黄建明检察长7月3日在市院党组扩大会上的指示和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法律监督和办案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拓宽案源。针对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不了解、案源不足的问题,要结合阳光检务、在乡镇社会设置阳光检务“检察窗口”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法诉求。三是要继续加大办案和抗诉监督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加强与法院的联系、沟通,畅通监督渠道,加大司法腐败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的提抗率、支持率和改判率,促进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要规范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进一步强化不立案、不提请抗诉、不抗诉等案件的文书说理、申诉和解工作,对法院正确的判决要予以支持,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五是要狠抓案件质量。牢固树立和严格执行黄建明检察长的“案件质量是办案的命根子”的指示精神,严把案件质量关,杜绝办案瑕疵。
7月29日,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珠三角九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了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市检察院曾招荣副检察长参加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及各县(区)院分管副检察长、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黄建明检察长对民行检察工作很关心、重视和支持,多次强调民行检察工作平台很大,大有可为。按照黄建明检察长的指示和要求,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狠抓监督和办案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3件。市院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案件同比增长56%,提抗、抗诉工作成绩显著。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1件,执行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跃居全省检察机关执行监督工作单项考核前五名。
会议强调,今年下半年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要围绕大局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市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紧紧围绕保障和服务《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的大局,严格按照黄建明检察长7月3日在市院党组扩大会上的指示和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法律监督和办案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拓宽案源。针对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不了解、案源不足的问题,要结合阳光检务、在乡镇社会设置阳光检务“检察窗口”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法诉求。三是要继续加大办案和抗诉监督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加强与法院的联系、沟通,畅通监督渠道,加大司法腐败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的提抗率、支持率和改判率,促进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要规范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进一步强化不立案、不提请抗诉、不抗诉等案件的文书说理、申诉和解工作,对法院正确的判决要予以支持,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五是要狠抓案件质量。牢固树立和严格执行黄建明检察长的“案件质量是办案的命根子”的指示精神,严把案件质量关,杜绝办案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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