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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示范作用带动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上台阶
时间:2009-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5月份,市检察院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为契机,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在市检察院的带头和示范下,各县(区)检察院也先后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自宣讲团成立以来,全市检察机到行政执法、企事业、学校、农村基层等单位开展法制讲座78次,受教育人数16000人。通过宣讲活动,有效地增加了预防的覆盖面,扩大了预防的效果,提高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的水平,促进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制度化、专业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领导重视,整合骨干力量成立宣讲团。我市检察机关历来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工作,但一直没有形成规模,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影响力。年初,结合“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整合全院业务、法律、宣传等骨干力量,组建一支以中层干部、业务骨干等为主的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宣讲团由黄建明检察长担任团长,下设行政执法组、学校银行组、企事业单位组、看守所监狱组、县(区)乡镇组等五个宣讲小组,组长由反贪、反渎、监所、公诉等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均为拥有多年检察工作经验,精通部门业务的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宣讲团还根据工作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宣讲工作计划。这种有计划、有组织地“走出去”开展预防宣讲的做法改变了以往宣讲力量单薄、宣讲对象范围相对狭小的局面,使宣讲工作更加具有主动性和针对性,为宣讲工作的长期性、经常性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策划,强化宣讲工作的规范性。市检察院宣讲团成立后,采取有效措施,对宣讲工作加强规范。一是制定了《惠州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从五大方面对宣讲人员、宣讲方式、宣讲对象、宣讲稿的组织以及宣讲的流程管理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有章可循。二是召开座谈会,听取宣讲团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宣讲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明确宣讲的任务,对宣讲团成员具体分工。三是严格做好宣讲稿的把关。宣讲稿统一由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审查把关。要求针对不同部门撰写不同的宣讲稿,宣讲人上课尽量做到不看稿。四是统一宣讲窗口。统一由预防部门具体负责宣讲团日常的联络和组织协调工作。五是制定宣讲调查问卷表。宣讲结束后对听课单位及人员进行宣讲调查问卷,收集对宣讲活动的意见及建议,不断进行总结提高。

       三、贴近实际,突出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听课单位实际情况,宣讲团成员从思想认识、制度完善、强化监督等多方面提出建议,受到各单位的重视。如结合近年社保系统发生的多起职务犯罪案件所暴露出的问题,宣讲团到市社保局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以案释法,“用身边的事警示身边的人”,从犯罪原因、社会环境、思想作风蜕变、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并紧贴社保系统业务实际,提出整改建议。听讲座的120多名社保系统的骨干产生强烈共鸣,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7月中旬,宣讲团应邀到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供电局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详细介绍了供电领域可能出现的职务犯罪的表现与特点,尤其是结合供电系统工作实际,对曾经发生在供电系统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作了深刻剖析,对做好治理工作与防范措施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市检察院在对28个听课单位发出的560份宣讲调查问卷中,有545份表示非常满意,15份表示满意,大多数听课人在调查问卷上提出“希望检察机关多开展这种有意义的宣讲活动!”。

        四、服务大局,加大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力度。结合惠州正在进行的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从服务《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出发,宣讲团紧紧围绕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等全局性工作,将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作为宣讲的主要内容之一,选择各县(区)中心镇,分别从涉农职务犯罪的形成、特点、社会危害、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宣讲,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涉农职务犯罪的对策。如根据我市今年查办贪污种粮补助款涉农职务犯罪多的特点,宣讲团先后到发案单位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如博罗石坝镇、惠城区横沥镇、惠东县多祝镇等。并结合发案规律开展了专项调研,分析了案件发生的原因及其特点,研究预防对策。在上课中,深入浅出地分析了种粮补助系列案发生的特点、原因和指出种粮补助款管理制度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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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示范作用带动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上台阶

  2025-09-04

     今年5月份,市检察院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为契机,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在市检察院的带头和示范下,各县(区)检察院也先后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自宣讲团成立以来,全市检察机到行政执法、企事业、学校、农村基层等单位开展法制讲座78次,受教育人数16000人。通过宣讲活动,有效地增加了预防的覆盖面,扩大了预防的效果,提高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的水平,促进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制度化、专业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领导重视,整合骨干力量成立宣讲团。我市检察机关历来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工作,但一直没有形成规模,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影响力。年初,结合“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整合全院业务、法律、宣传等骨干力量,组建一支以中层干部、业务骨干等为主的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宣讲团由黄建明检察长担任团长,下设行政执法组、学校银行组、企事业单位组、看守所监狱组、县(区)乡镇组等五个宣讲小组,组长由反贪、反渎、监所、公诉等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均为拥有多年检察工作经验,精通部门业务的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宣讲团还根据工作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宣讲工作计划。这种有计划、有组织地“走出去”开展预防宣讲的做法改变了以往宣讲力量单薄、宣讲对象范围相对狭小的局面,使宣讲工作更加具有主动性和针对性,为宣讲工作的长期性、经常性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策划,强化宣讲工作的规范性。市检察院宣讲团成立后,采取有效措施,对宣讲工作加强规范。一是制定了《惠州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从五大方面对宣讲人员、宣讲方式、宣讲对象、宣讲稿的组织以及宣讲的流程管理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有章可循。二是召开座谈会,听取宣讲团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宣讲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明确宣讲的任务,对宣讲团成员具体分工。三是严格做好宣讲稿的把关。宣讲稿统一由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审查把关。要求针对不同部门撰写不同的宣讲稿,宣讲人上课尽量做到不看稿。四是统一宣讲窗口。统一由预防部门具体负责宣讲团日常的联络和组织协调工作。五是制定宣讲调查问卷表。宣讲结束后对听课单位及人员进行宣讲调查问卷,收集对宣讲活动的意见及建议,不断进行总结提高。

       三、贴近实际,突出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听课单位实际情况,宣讲团成员从思想认识、制度完善、强化监督等多方面提出建议,受到各单位的重视。如结合近年社保系统发生的多起职务犯罪案件所暴露出的问题,宣讲团到市社保局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以案释法,“用身边的事警示身边的人”,从犯罪原因、社会环境、思想作风蜕变、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并紧贴社保系统业务实际,提出整改建议。听讲座的120多名社保系统的骨干产生强烈共鸣,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7月中旬,宣讲团应邀到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供电局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详细介绍了供电领域可能出现的职务犯罪的表现与特点,尤其是结合供电系统工作实际,对曾经发生在供电系统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作了深刻剖析,对做好治理工作与防范措施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市检察院在对28个听课单位发出的560份宣讲调查问卷中,有545份表示非常满意,15份表示满意,大多数听课人在调查问卷上提出“希望检察机关多开展这种有意义的宣讲活动!”。

        四、服务大局,加大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力度。结合惠州正在进行的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从服务《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出发,宣讲团紧紧围绕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等全局性工作,将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作为宣讲的主要内容之一,选择各县(区)中心镇,分别从涉农职务犯罪的形成、特点、社会危害、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宣讲,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涉农职务犯罪的对策。如根据我市今年查办贪污种粮补助款涉农职务犯罪多的特点,宣讲团先后到发案单位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如博罗石坝镇、惠城区横沥镇、惠东县多祝镇等。并结合发案规律开展了专项调研,分析了案件发生的原因及其特点,研究预防对策。在上课中,深入浅出地分析了种粮补助系列案发生的特点、原因和指出种粮补助款管理制度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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