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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检察院引导侦查一宗销售、经营假烟案 迅速批捕2名嫌疑人
时间:2010-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惠东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凌某、林某等2人销售、经营假烟案,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甄别、固定证据,快速对2名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维护了烟草市场秩序。

    去年12月下旬,凌某等人涉嫌销售、经营假烟案发生后,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及时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证据,重点提出了将单据送物价部门鉴定等完善证据建议,侦查机关及时完善了证据。12月26日,县公安局将此案报送县检察院批捕。办案检察官在前期引导侦查的基础上,迅速展开阅卷审查工作,全面审查、甄别、核实证据。依法经查,2007年3月至2009年11月间,犯罪嫌疑人凌某在惠东县吉隆镇以一间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日杂用品批发行作为窝点,先从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手中购进假烟,再向吉隆镇、黄埠镇的一些网吧、小店、电话亭、鞋厂饭堂等处销售。县检察院认为,凌某等2人涉嫌销售、经营假烟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扰乱烟草市场经营管理秩序,遂迅速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批捕凌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捕林某。

    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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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检察院引导侦查一宗销售、经营假烟案 迅速批捕2名嫌疑人

  2025-09-04

    近日,惠东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凌某、林某等2人销售、经营假烟案,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甄别、固定证据,快速对2名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维护了烟草市场秩序。

    去年12月下旬,凌某等人涉嫌销售、经营假烟案发生后,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及时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证据,重点提出了将单据送物价部门鉴定等完善证据建议,侦查机关及时完善了证据。12月26日,县公安局将此案报送县检察院批捕。办案检察官在前期引导侦查的基础上,迅速展开阅卷审查工作,全面审查、甄别、核实证据。依法经查,2007年3月至2009年11月间,犯罪嫌疑人凌某在惠东县吉隆镇以一间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日杂用品批发行作为窝点,先从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手中购进假烟,再向吉隆镇、黄埠镇的一些网吧、小店、电话亭、鞋厂饭堂等处销售。县检察院认为,凌某等2人涉嫌销售、经营假烟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扰乱烟草市场经营管理秩序,遂迅速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批捕凌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捕林某。

    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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