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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检察院积极落实“两法”衔接机制
时间:2010-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惠东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监督税务部门及时将一宗涉嫌逃避追缴欠税刑事犯罪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并依法、快速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

    2005年5月,林某开办惠东县某鞋厂,至2007年8月份共少缴、未缴税款及罚款67000余元人民币。2009年8月,在未交清税款的情况下,林某转移隐匿鞋厂财产并潜逃,致使税务部门无法追缴其欠缴税款及罚款,税务部门将该案移送县检察院备案。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监督税务部门依法、及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防止“以罚代刑”等行为发生。在侦查中,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建议对林某进行通缉,形成打击合力。同时,监督税务部门进一步稽查林某欠缴税款及罚款,为国家减少损失。

    今年2月10日,县公安局将林某抓获,并呈请县检察院批捕。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迅速展开阅卷审查、核实证据等办案工作,并向公安机关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某欠缴纳应缴税款,采取转移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部门无法追缴欠缴税款及罚款,涉嫌逃避追缴欠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遂依法、迅速作出批捕林某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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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检察院积极落实“两法”衔接机制

  2025-09-04

     近日,惠东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监督税务部门及时将一宗涉嫌逃避追缴欠税刑事犯罪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并依法、快速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

    2005年5月,林某开办惠东县某鞋厂,至2007年8月份共少缴、未缴税款及罚款67000余元人民币。2009年8月,在未交清税款的情况下,林某转移隐匿鞋厂财产并潜逃,致使税务部门无法追缴其欠缴税款及罚款,税务部门将该案移送县检察院备案。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监督税务部门依法、及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防止“以罚代刑”等行为发生。在侦查中,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建议对林某进行通缉,形成打击合力。同时,监督税务部门进一步稽查林某欠缴税款及罚款,为国家减少损失。

    今年2月10日,县公安局将林某抓获,并呈请县检察院批捕。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迅速展开阅卷审查、核实证据等办案工作,并向公安机关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某欠缴纳应缴税款,采取转移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部门无法追缴欠缴税款及罚款,涉嫌逃避追缴欠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遂依法、迅速作出批捕林某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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