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7日,高检院侦查监督厅万春厅长一行在省检察院欧名宇副检察长的陪同下,到市检察院专题调研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实施、侦查监督等工作。市检察院黄建明检察长以及陈明辉、罗均明、梁平嘉副检察长参加了调研汇报会。
调研汇报会上,万春厅长在听取我市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工作以及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情况汇报后,对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惠州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执法理念比较新,能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在介入侦查机关侦查、不捕理由说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案件捕后跟踪监督等机制创新方面做了很多探索,推进了侦查监督工作,审查逮捕案件质量高。能够按照高检院的部署,积极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工作。积极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职能,认真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就抓好下一步侦查监督工作,万春厅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要充分发挥审查批准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二是要按照高检院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三是要采取多种方式,强化侦查监督。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条件下,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监督方式、方法,切实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 欧名宇副检察长认为,惠州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不断强化侦查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尤其在提高办案质量、机制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就抓好下来的工作,他要求要进一步加大侦查监督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措施,探索建立整合各业务部门职能形成监督合力的工作机制,增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实效,推动侦查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4月7日,高检院侦查监督厅万春厅长一行在省检察院欧名宇副检察长的陪同下,到市检察院专题调研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实施、侦查监督等工作。市检察院黄建明检察长以及陈明辉、罗均明、梁平嘉副检察长参加了调研汇报会。
调研汇报会上,万春厅长在听取我市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工作以及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情况汇报后,对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惠州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执法理念比较新,能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在介入侦查机关侦查、不捕理由说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案件捕后跟踪监督等机制创新方面做了很多探索,推进了侦查监督工作,审查逮捕案件质量高。能够按照高检院的部署,积极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工作。积极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职能,认真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就抓好下一步侦查监督工作,万春厅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要充分发挥审查批准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二是要按照高检院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三是要采取多种方式,强化侦查监督。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条件下,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监督方式、方法,切实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 欧名宇副检察长认为,惠州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不断强化侦查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尤其在提高办案质量、机制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就抓好下来的工作,他要求要进一步加大侦查监督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措施,探索建立整合各业务部门职能形成监督合力的工作机制,增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实效,推动侦查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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