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检察院制定的《惠州市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在市检察院检察委会上获得通过,该《规定》共21条31款,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进一步促进了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规范化、长效化建设,确保规范、文明、安全执法。
一是明确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目的和原则。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目的是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保障执法办案工作依法、规范、文明、安全进行。使用管理原则是看审分离(办案人员审讯与司法警察看管相分离)、审录分离(办案人员审讯与检察技术人员录音录像分离)、管理与使用分开以及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二是明确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内容和责任部门。司法警察部门负责办案工作区日常管理。办案部门需使用办案工作区时,由法警部门负责开启办案工作区、做好相关登记手续、安全检查、安排功能用房、调配警力及承担其他应由司法警察负责的工作;检察技术部门负责办案工作区同步录音录像和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及调试,负责其他设备的检测、使用、维护。三是明确办案工作区使用程序和用警程序。办案部门需要使用办案工作区时,应事先填写《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使用申请表》,报经分管司法警察部门的副检察长批准后,通知司法警察部门安排,同时通知检察技术部门安排技术人员调试录音录像设备,通知行政装备部门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四是明确律师进入办案工作区工作程序。律师会见被检察机关讯问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进入办案工作区的,必须经办案部门报请主管副检察长签字同意,值班司法警察进行安全检查后,由有关办案人员带领才能进入办案工作区。办案人员应向律师告知注意事项,并陪同在接待室会见。五是明确有关规范、文明、安全执法要求。看管一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得少于两名以上司法警察,警力不足的,由司法警察支队按照《惠州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统一调配使用实施方案(试行)》调配警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女性的,应至少有一名女司法警察或女工作人员负责看管。六是统一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的文书格式。制定《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使用申请表》、《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使用登记表》、《司法警察执行任务申请表》、《办案时限提醒单》,在使用管理办案工作区中统一文书格式,规范工作流程。七是明确对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的纪检监察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在办案工作区使用期间,应当适时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市检察院制定的《惠州市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在市检察院检察委会上获得通过,该《规定》共21条31款,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进一步促进了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规范化、长效化建设,确保规范、文明、安全执法。
一是明确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目的和原则。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目的是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保障执法办案工作依法、规范、文明、安全进行。使用管理原则是看审分离(办案人员审讯与司法警察看管相分离)、审录分离(办案人员审讯与检察技术人员录音录像分离)、管理与使用分开以及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二是明确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内容和责任部门。司法警察部门负责办案工作区日常管理。办案部门需使用办案工作区时,由法警部门负责开启办案工作区、做好相关登记手续、安全检查、安排功能用房、调配警力及承担其他应由司法警察负责的工作;检察技术部门负责办案工作区同步录音录像和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及调试,负责其他设备的检测、使用、维护。三是明确办案工作区使用程序和用警程序。办案部门需要使用办案工作区时,应事先填写《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使用申请表》,报经分管司法警察部门的副检察长批准后,通知司法警察部门安排,同时通知检察技术部门安排技术人员调试录音录像设备,通知行政装备部门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四是明确律师进入办案工作区工作程序。律师会见被检察机关讯问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进入办案工作区的,必须经办案部门报请主管副检察长签字同意,值班司法警察进行安全检查后,由有关办案人员带领才能进入办案工作区。办案人员应向律师告知注意事项,并陪同在接待室会见。五是明确有关规范、文明、安全执法要求。看管一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得少于两名以上司法警察,警力不足的,由司法警察支队按照《惠州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统一调配使用实施方案(试行)》调配警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女性的,应至少有一名女司法警察或女工作人员负责看管。六是统一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的文书格式。制定《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使用申请表》、《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使用登记表》、《司法警察执行任务申请表》、《办案时限提醒单》,在使用管理办案工作区中统一文书格式,规范工作流程。七是明确对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的纪检监察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在办案工作区使用期间,应当适时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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