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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举行首次新闻发布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
时间:2010-07-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9日,市检察院结合“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首次阳光检务新闻发布会。李志副检察长就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阳光检务大厅正式启用向社会各界作了通报。市纪委、政法委、人大内司委代表,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市公安、法院、司法行政、国家安全及惠州监狱代表,惠州海关、市国土局、工商局等市院22个共建联系单位的领导代表,以及《南方日报》、《惠州日报》、惠州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代表,应邀参加了活动。

        2008年,省检察院郑红检察长提出,全省检察机关要全面推行阳光检务。市检察院黄建明检察长和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要求我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将推进阳光检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确保阳光检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至今年6月,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和阳光检务厅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已全部完成。

        新闻发布会上,李志副检察长就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阳光检务大厅正式启用向社会各界作了通报。他说,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案件管理中心和阳光检务大厅的启用旨在搭建一个民众与检察官自由沟通互动的平台,落实便民、利民和惠民措施,提高检察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树立良好检察形象。案件管理中心,将原来多个办案部门分别负责的收案、送案工作集中到案件管理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统一受理移送市检察院批捕、起诉、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等,统一送达法律文书。案件管理中心通过软件系统对办案流程进行动态监控,对办案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提示并督促纠正,杜绝超期羁押等现象的发生。案件管理中心还设置了案件信息查询窗口,诉讼参与人可以对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相关信息进行查询。阳光检务大厅,是阳光检务工作的核心载体和常设工作平台,它的正式启用是我市检察机关推进阳光检务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检察机关便民服务的“一站式”工作窗口,对外集中统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控告、申诉等材料和线索,并进行登记、分配、办理。设有“业务办理区域、候访区域、举报接访区域、检察长接访区域”等四大区域。

         随后,各界代表参观了案件管理中心、阳光检务大厅和检察宣传图片展,观摩了案件管理流程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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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举行首次新闻发布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

  2025-09-04

       6月29日,市检察院结合“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首次阳光检务新闻发布会。李志副检察长就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阳光检务大厅正式启用向社会各界作了通报。市纪委、政法委、人大内司委代表,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市公安、法院、司法行政、国家安全及惠州监狱代表,惠州海关、市国土局、工商局等市院22个共建联系单位的领导代表,以及《南方日报》、《惠州日报》、惠州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代表,应邀参加了活动。

        2008年,省检察院郑红检察长提出,全省检察机关要全面推行阳光检务。市检察院黄建明检察长和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要求我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将推进阳光检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确保阳光检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至今年6月,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和阳光检务厅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已全部完成。

        新闻发布会上,李志副检察长就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阳光检务大厅正式启用向社会各界作了通报。他说,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案件管理中心和阳光检务大厅的启用旨在搭建一个民众与检察官自由沟通互动的平台,落实便民、利民和惠民措施,提高检察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树立良好检察形象。案件管理中心,将原来多个办案部门分别负责的收案、送案工作集中到案件管理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统一受理移送市检察院批捕、起诉、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等,统一送达法律文书。案件管理中心通过软件系统对办案流程进行动态监控,对办案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提示并督促纠正,杜绝超期羁押等现象的发生。案件管理中心还设置了案件信息查询窗口,诉讼参与人可以对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相关信息进行查询。阳光检务大厅,是阳光检务工作的核心载体和常设工作平台,它的正式启用是我市检察机关推进阳光检务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检察机关便民服务的“一站式”工作窗口,对外集中统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控告、申诉等材料和线索,并进行登记、分配、办理。设有“业务办理区域、候访区域、举报接访区域、检察长接访区域”等四大区域。

         随后,各界代表参观了案件管理中心、阳光检务大厅和检察宣传图片展,观摩了案件管理流程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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