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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检察院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工作
时间:2010-07-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惠东县检察院认真贯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工作,促进司法公正。向县法院提出书面量刑建议案件3件,其中1件被法院采纳,2件正在审理中,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加强对公诉检察官教育培训,为开展量刑建议打下基础。探索量刑建议,作为公诉工作的一项改革措施,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处于探索试行阶段。为此,公诉部门加强对检察官的教育培训,检察官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检察院下发的有关量刑程序指导意见,领会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刑事政策的精髓,准确把握量刑建议工作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对实施量刑建议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公诉检察官审查案件和出庭公诉能力,促进了量刑建议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对案件的审查把关,提高量刑建议质量。审查案件中,公诉检察官在客观准确把握定罪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基础上,还深入细致地审查影响量刑的其他事实,主要包括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以及被告人的平常表现,被害人受到人身伤害的后果以及获得的经济赔偿等情况,确保准确地提出量刑建议,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三是结合实际,促进量刑建议规范化开展。由于量刑建议工作开展不久,高检院没有制定量刑建议的统一文书。为促进量刑建议工作规范化开展,县院结合实际,制作规范的《量刑建议书》。《量刑建议书》包括对被告人适用刑罚的种类、刑罚幅度、各种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并阐明理由。在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中,《量刑建议书》经与《起诉书》相同的审批程序后,由公诉部门一起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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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检察院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工作

  2025-09-04

        今年以来,惠东县检察院认真贯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工作,促进司法公正。向县法院提出书面量刑建议案件3件,其中1件被法院采纳,2件正在审理中,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加强对公诉检察官教育培训,为开展量刑建议打下基础。探索量刑建议,作为公诉工作的一项改革措施,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处于探索试行阶段。为此,公诉部门加强对检察官的教育培训,检察官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检察院下发的有关量刑程序指导意见,领会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刑事政策的精髓,准确把握量刑建议工作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对实施量刑建议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公诉检察官审查案件和出庭公诉能力,促进了量刑建议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对案件的审查把关,提高量刑建议质量。审查案件中,公诉检察官在客观准确把握定罪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基础上,还深入细致地审查影响量刑的其他事实,主要包括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以及被告人的平常表现,被害人受到人身伤害的后果以及获得的经济赔偿等情况,确保准确地提出量刑建议,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三是结合实际,促进量刑建议规范化开展。由于量刑建议工作开展不久,高检院没有制定量刑建议的统一文书。为促进量刑建议工作规范化开展,县院结合实际,制作规范的《量刑建议书》。《量刑建议书》包括对被告人适用刑罚的种类、刑罚幅度、各种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并阐明理由。在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中,《量刑建议书》经与《起诉书》相同的审批程序后,由公诉部门一起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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