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针对中央、省直驻惠单位数量较多的实际,制定了多项预防共建的工作制度,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强化查办和预防中央、省直驻惠单位职务犯罪。最近,市委在听取检察机关的工作汇报后,要求我市检察机关要加大与中央、省直驻惠单位的预防共建力度,以更高的标准推进驻惠单位的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落实市委要求,10月13日,市检察机关与17个中央、省直驻惠单位召开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明辉、罗均明,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受市检察院黄建明检察长委托,陈明辉副检察长作了发言,他首先回顾了近几年来检察机关与中央、省直驻惠单位开展预防共建工作的有关情况,对工作中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开展好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他说,近期,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市检察机关工作汇报,充分肯定各项检察工作,同时也提出了要求,其中之一就是要求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央、省直驻惠单位职务犯罪预防。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的要求,黄建明检察长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措施,此次召开座谈会就是具体落实措施之一。陈明辉副检察长结合我市实际,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通报了我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
惠州学院、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工商、质监、银行、国土、烟草、供电、移动、电信、保险、石油、石化等17个中央、省直驻惠单位代表依次作了发言,对近年来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各单位廉政共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表示感谢。各单位代表介绍了本单位开展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突出在加强与市检察机关廉政共建以及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执法监督监察、廉政风险管控、利用高科技完善内部监督系统等方面呈现多个工作亮点,取得了良好成效,驻惠单位人员职务犯罪发案率低于我市平均发案率。各单位代表还表示,要继续配合市检察机关开展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杜绝和预防职务犯罪发生,促进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针对中央、省直驻惠单位数量较多的实际,制定了多项预防共建的工作制度,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强化查办和预防中央、省直驻惠单位职务犯罪。最近,市委在听取检察机关的工作汇报后,要求我市检察机关要加大与中央、省直驻惠单位的预防共建力度,以更高的标准推进驻惠单位的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落实市委要求,10月13日,市检察机关与17个中央、省直驻惠单位召开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明辉、罗均明,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受市检察院黄建明检察长委托,陈明辉副检察长作了发言,他首先回顾了近几年来检察机关与中央、省直驻惠单位开展预防共建工作的有关情况,对工作中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开展好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他说,近期,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市检察机关工作汇报,充分肯定各项检察工作,同时也提出了要求,其中之一就是要求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央、省直驻惠单位职务犯罪预防。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的要求,黄建明检察长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措施,此次召开座谈会就是具体落实措施之一。陈明辉副检察长结合我市实际,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通报了我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
惠州学院、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工商、质监、银行、国土、烟草、供电、移动、电信、保险、石油、石化等17个中央、省直驻惠单位代表依次作了发言,对近年来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各单位廉政共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表示感谢。各单位代表介绍了本单位开展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突出在加强与市检察机关廉政共建以及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执法监督监察、廉政风险管控、利用高科技完善内部监督系统等方面呈现多个工作亮点,取得了良好成效,驻惠单位人员职务犯罪发案率低于我市平均发案率。各单位代表还表示,要继续配合市检察机关开展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杜绝和预防职务犯罪发生,促进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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