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国家赔偿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使我市检察干警对新《国家赔偿法》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确保正确履行,11月16日,按照黄建明检察长要求,市检察院组织各业务部门召开新《国家赔偿法》学习讨论会,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新《国家赔偿法》。
曾招荣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向京、吴健雄,反贪、反渎职侵权、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会。 曾招荣副检察长传达了黄建明检察长对此次学习会的重视和指示精神,并结合高检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国家赔偿法》的要求,对《国家赔偿法》修改的背景、“涉检”赔偿规定、赔偿案件办理流程等作了详细解读。会议要求,各业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切实抓好新《国家赔偿法》的贯彻落实,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和执法办案质量,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新《国家赔偿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使我市检察干警对新《国家赔偿法》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确保正确履行,11月16日,按照黄建明检察长要求,市检察院组织各业务部门召开新《国家赔偿法》学习讨论会,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新《国家赔偿法》。
曾招荣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向京、吴健雄,反贪、反渎职侵权、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会。 曾招荣副检察长传达了黄建明检察长对此次学习会的重视和指示精神,并结合高检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国家赔偿法》的要求,对《国家赔偿法》修改的背景、“涉检”赔偿规定、赔偿案件办理流程等作了详细解读。会议要求,各业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切实抓好新《国家赔偿法》的贯彻落实,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和执法办案质量,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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