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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为建设幸福惠州提供司法保障
时间:2011-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惠州市第九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于1月17日~19日召开后,市检察院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院务会以及全市检察长会议,采取党课学习与科室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措施,认真组织全市检察干警学习贯彻会议精神,重点深入学习领会黄业斌书记在会上所作的《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永远为人民群众谋幸福》工作报告,结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建设幸福惠州的切入点和结合点,采取六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促进幸福惠州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是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水平。牢牢把握“十二五”时期科学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惠州的主线,着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全面加强对涉及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法律监督,保障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顺利实施。

       二是进一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0年,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机关部署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2011年,我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具有我市检察机关特色的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机制,确保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结合落实我市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巡回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检察长接待日和阅批群众来信等制度,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进一步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女检察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按照上级检察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贯彻去年年底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监督的决定》,认真落实好侦查监督“四项改革”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逐步与侦查机关建立信息通报和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及时发现和准确纠正违法行为的能力,着力加强对有案不立、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等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证据的审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坚持“敢抗、善抗、抗准”的原则,提高抗诉质量,确保监督效果。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格局,善于整合各种监督手段,发挥整体监督效能。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全面推进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严厉打击“牢头狱霸”,促进监管场所依法管理,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继续在加大办案力度、加强工作协调、完善办案机制上下功夫,突出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国土资源管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金融、司法、“涉农”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针对今年我市公共建设项目多、政府投入资金大的实际,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到与侦查办案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推动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社会化预防深入开展,并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促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五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坚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强化队伍建设。在继续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的同时,认真开展中央政法委部署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在“三个着力”上下功夫:即着力在抓执行力上下功夫、着力在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上下功夫、着力在强化督促检查抓落实上下功夫。不懈地抓好强素质、树形象工作,重点做到“三个不放松”:即抓教育,树正气不放松;抓培训,强素质不放松;抓基层基础建设不放松。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检察事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狠抓自身监督制度的落实,大力弘扬先进典型,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

       六是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坚持把群众工作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认真做好司法人文关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工作的意见》,在去年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和阳光检务大厅建成并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务告知、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检察文书说理、新闻发言人等制度,深入开展巡访、视频接访等便民措施,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申诉和法律咨询,尽量减少群众诉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满意度,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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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为建设幸福惠州提供司法保障

  2025-09-04

      惠州市第九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于1月17日~19日召开后,市检察院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院务会以及全市检察长会议,采取党课学习与科室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措施,认真组织全市检察干警学习贯彻会议精神,重点深入学习领会黄业斌书记在会上所作的《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永远为人民群众谋幸福》工作报告,结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建设幸福惠州的切入点和结合点,采取六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促进幸福惠州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是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水平。牢牢把握“十二五”时期科学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惠州的主线,着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全面加强对涉及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法律监督,保障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顺利实施。

       二是进一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0年,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机关部署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2011年,我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具有我市检察机关特色的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机制,确保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结合落实我市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巡回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检察长接待日和阅批群众来信等制度,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进一步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女检察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按照上级检察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贯彻去年年底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监督的决定》,认真落实好侦查监督“四项改革”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逐步与侦查机关建立信息通报和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及时发现和准确纠正违法行为的能力,着力加强对有案不立、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等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证据的审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坚持“敢抗、善抗、抗准”的原则,提高抗诉质量,确保监督效果。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格局,善于整合各种监督手段,发挥整体监督效能。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全面推进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严厉打击“牢头狱霸”,促进监管场所依法管理,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继续在加大办案力度、加强工作协调、完善办案机制上下功夫,突出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国土资源管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金融、司法、“涉农”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针对今年我市公共建设项目多、政府投入资金大的实际,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到与侦查办案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推动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社会化预防深入开展,并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促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五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坚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强化队伍建设。在继续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的同时,认真开展中央政法委部署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在“三个着力”上下功夫:即着力在抓执行力上下功夫、着力在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上下功夫、着力在强化督促检查抓落实上下功夫。不懈地抓好强素质、树形象工作,重点做到“三个不放松”:即抓教育,树正气不放松;抓培训,强素质不放松;抓基层基础建设不放松。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检察事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狠抓自身监督制度的落实,大力弘扬先进典型,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

       六是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坚持把群众工作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认真做好司法人文关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工作的意见》,在去年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和阳光检务大厅建成并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务告知、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检察文书说理、新闻发言人等制度,深入开展巡访、视频接访等便民措施,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申诉和法律咨询,尽量减少群众诉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满意度,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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