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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纪检组长陈萍嫦荣获 “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时间:2011-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对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惠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陈萍嫦同志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我省检察机关只有4人获此殊荣。

        陈萍嫦同志自2003年任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以来,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紧紧围绕大局,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协助市检察院党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她坚持制度、教育、监督并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加强对干警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充分发挥检务督察作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我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全市检察干警连续5年“零违纪”,纪检监察工作受到上级检察院和市委的充分肯定。

        当前,全市检察机关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大检察干警要以身边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公正无私、刚正不阿的政治品质,求真务实、敢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取得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幸福惠州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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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纪检组长陈萍嫦荣获 “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25-09-04

         近日,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对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惠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陈萍嫦同志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我省检察机关只有4人获此殊荣。

        陈萍嫦同志自2003年任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以来,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紧紧围绕大局,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协助市检察院党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她坚持制度、教育、监督并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加强对干警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充分发挥检务督察作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我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全市检察干警连续5年“零违纪”,纪检监察工作受到上级检察院和市委的充分肯定。

        当前,全市检察机关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大检察干警要以身边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公正无私、刚正不阿的政治品质,求真务实、敢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取得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幸福惠州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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