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在市院召开
3月16日,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总结2010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并结合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精神,对2011年工作作出部署。市检察院黄建明检察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曾招荣副检察长,各县(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以及全市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干警参加会议。
黄建明检察长听取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各县(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后,对2010年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加大了办案力度,加大了抗诉力度,抗诉再审改变率达到90%,创历史新高,维护了司法公正;在做好息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以及探索开展督促起诉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新的一年,黄建明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继续发扬成绩,以更加开拓的精神、更高的工作标准做好本职工作,把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再推向一个新台阶。一是要充分认识形势,明确任务,增强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自觉性。二是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好“两个会议”和“两个《决定》”精神,落实措施责任。全国、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提出了新形势下开展民行检察工作的新理念,进一步明确了民行检察工作的定位、任务、职能。广大民行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好“两个会议”和“两个《决定》”精神,深刻领会上级领导讲话精神实质,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提高监督能力和工作效率。三是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高民行检察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全体民行检察干警要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提高自身法律水平、发现问题的能力以及论理辩驳、做群众工作水平。四是要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民行检察部门要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实际困难,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狠抓办案质量,实现良好的执法效果,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五是要探讨改革民行检察组织机构建设,保障监督职能发挥。
——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在市院召开
3月16日,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总结2010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并结合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精神,对2011年工作作出部署。市检察院黄建明检察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曾招荣副检察长,各县(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以及全市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干警参加会议。
黄建明检察长听取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各县(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后,对2010年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加大了办案力度,加大了抗诉力度,抗诉再审改变率达到90%,创历史新高,维护了司法公正;在做好息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以及探索开展督促起诉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新的一年,黄建明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继续发扬成绩,以更加开拓的精神、更高的工作标准做好本职工作,把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再推向一个新台阶。一是要充分认识形势,明确任务,增强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自觉性。二是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好“两个会议”和“两个《决定》”精神,落实措施责任。全国、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提出了新形势下开展民行检察工作的新理念,进一步明确了民行检察工作的定位、任务、职能。广大民行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好“两个会议”和“两个《决定》”精神,深刻领会上级领导讲话精神实质,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提高监督能力和工作效率。三是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高民行检察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全体民行检察干警要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提高自身法律水平、发现问题的能力以及论理辩驳、做群众工作水平。四是要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民行检察部门要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实际困难,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狠抓办案质量,实现良好的执法效果,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五是要探讨改革民行检察组织机构建设,保障监督职能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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