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惠检动态
惠检动态
市检察院部署开展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
时间:2011-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按照中央政法委及省、市政法委统一部署,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检察干警集中学习刘宝瑞、刘玉美、张林武同志的正面典型事迹,认真剖析杨贤才、成加增等集体腐败案的反面典型案例,通过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使广大检察干警从中受到激励和警示,牢记党的宗旨和优良传统,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洁执法。

       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开展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采取多项措施抓好学习传达贯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重点开展“三个一” 活动:一是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集中学习正面典型,认真剖析反面典型。各科室在全院集中学习后,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干警再次学习刘宝瑞、刘玉美、张林武同志的正面典型事迹,认真剖析杨贤才、成加增等集体腐败案的反面典型案例;把此次警示教育作为今年“主题”实践活动的必学内容。二是开展一次专题讨论。以开展领导班子学习、支部学习等方式,紧密联系实际,围绕下列内容认真组织讨论:刘宝瑞、刘玉美、张林武的崇高品德、高尚情操、优良作风体现在哪些方面,向他们学习什么,如何学;杨贤才、成加增等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犯罪的根源是什么,应该吸取哪些教训;如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公道正派地履行职责;如何廉洁自律,防微杜渐;如何坚持教育在前,对检察干警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在新形势下抓好班了、带好队伍。三是撰写一篇体会文章。每位参与学习讨论的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如何学习正面典型提升自我促进工作、如何对照反面典型查找问题、剖析原因、积极整改等内容,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

       目前,市检察院正抓好落实,确保此次警示教育活动有序开展。

您的位置:首页>惠检动态

市检察院部署开展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

  2025-09-04

        近日,按照中央政法委及省、市政法委统一部署,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检察干警集中学习刘宝瑞、刘玉美、张林武同志的正面典型事迹,认真剖析杨贤才、成加增等集体腐败案的反面典型案例,通过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使广大检察干警从中受到激励和警示,牢记党的宗旨和优良传统,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洁执法。

       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开展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采取多项措施抓好学习传达贯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重点开展“三个一” 活动:一是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集中学习正面典型,认真剖析反面典型。各科室在全院集中学习后,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干警再次学习刘宝瑞、刘玉美、张林武同志的正面典型事迹,认真剖析杨贤才、成加增等集体腐败案的反面典型案例;把此次警示教育作为今年“主题”实践活动的必学内容。二是开展一次专题讨论。以开展领导班子学习、支部学习等方式,紧密联系实际,围绕下列内容认真组织讨论:刘宝瑞、刘玉美、张林武的崇高品德、高尚情操、优良作风体现在哪些方面,向他们学习什么,如何学;杨贤才、成加增等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犯罪的根源是什么,应该吸取哪些教训;如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公道正派地履行职责;如何廉洁自律,防微杜渐;如何坚持教育在前,对检察干警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在新形势下抓好班了、带好队伍。三是撰写一篇体会文章。每位参与学习讨论的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如何学习正面典型提升自我促进工作、如何对照反面典型查找问题、剖析原因、积极整改等内容,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

       目前,市检察院正抓好落实,确保此次警示教育活动有序开展。

版权所有: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0号 邮编:516003 电话:0752-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备案序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