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检察技术工作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
3月30日,全市检察技术工作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总结去年检察技术工作和案件管理中心建设情况,研究部署今年工作。市检察院黄建明检察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李志副检察长,各县(区)检察院分管领导以及全市检察技术人员参加会议。
黄建明检察长听取汇报后,对2010年全市检察技术工作和案管中心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说,近年来,我市检察工作实现了科学发展,这与检察技术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检察技术进步发展是分不开的,广大干警无论是在对检察技术的思想认识上还是在工作成效上都有明显提升,检察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市检察院案管中心和阳光检务大厅建成并有序运行,初步形成了具有我市特色的案管工作模式,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量化考核成效明显,案管中心正在筹划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黄建明检察长强调,我市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给检察技术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检察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要看到技术工作的发展希望和美好前景,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以案管中心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快科技强检步伐,重点要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检察技术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检察技术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检察技术工作,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迫切需要,是促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检察机关只有充分掌握和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以及科技侦查、司法鉴定等科技手段,才能适应当前与智能化、高科技化犯罪斗争的需要,才能适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要找准检察技术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气力,把检察技术工作抓出更大的成效。二是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结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技术工作。要把握检察技术工作规律,把技术工作融入到服务整体检察工作中去谋划,紧紧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立足服务和保障好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进科技强检战略。要坚持把检察信息化建设作为当前检察技术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以案管中心建设为契机,统筹好阳光检务、信息发布、网上办公办案和检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市检察院案管中心建设经验做法,形成“惠州品牌”。有条件的基层检察院,要争取在年内完成案管中心建设,形成全市联动的“大案管”格局。要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科技装备发展规划纲要》和《县级人民检察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大力推进科技装备建设,重点是加强侦查装备现代化建设,建立先进、适用、安全的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要积极探索为业务工作服务的新途径、新领域,探索运用电子证据、心理测试、情报信息技术为查办案件提供支持的方式方法。同时,要高度重视保密和技术安全工作,确保不出现保密、安全问题。三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推动检察技术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充分认识到,抓好人才培养和引进、机构编制、经费装备等“三大要素”,才能实现科技强检,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检察技术工作,带头运用计算机等网络技术设备。要通过公开招录、从外单位调入、吸纳有技术专长的军转干部、在工作中培养、“送出去”培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检察技术队伍建设。要按照高检院关于一般市级检察院和较大的县(区)级检察院6人以上、县(区)级检察院2人以上的标准配齐配强信息技术人员,逐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岗位,确保各项技术工作有人专做、专管。要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通过把项目建设经费和运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争取专项经费支持等途径,确保经费装备保障到位。
——全市检察技术工作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
3月30日,全市检察技术工作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总结去年检察技术工作和案件管理中心建设情况,研究部署今年工作。市检察院黄建明检察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李志副检察长,各县(区)检察院分管领导以及全市检察技术人员参加会议。
黄建明检察长听取汇报后,对2010年全市检察技术工作和案管中心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说,近年来,我市检察工作实现了科学发展,这与检察技术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检察技术进步发展是分不开的,广大干警无论是在对检察技术的思想认识上还是在工作成效上都有明显提升,检察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市检察院案管中心和阳光检务大厅建成并有序运行,初步形成了具有我市特色的案管工作模式,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量化考核成效明显,案管中心正在筹划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黄建明检察长强调,我市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给检察技术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检察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要看到技术工作的发展希望和美好前景,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以案管中心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快科技强检步伐,重点要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检察技术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检察技术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检察技术工作,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迫切需要,是促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检察机关只有充分掌握和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以及科技侦查、司法鉴定等科技手段,才能适应当前与智能化、高科技化犯罪斗争的需要,才能适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要找准检察技术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气力,把检察技术工作抓出更大的成效。二是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结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技术工作。要把握检察技术工作规律,把技术工作融入到服务整体检察工作中去谋划,紧紧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立足服务和保障好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进科技强检战略。要坚持把检察信息化建设作为当前检察技术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以案管中心建设为契机,统筹好阳光检务、信息发布、网上办公办案和检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市检察院案管中心建设经验做法,形成“惠州品牌”。有条件的基层检察院,要争取在年内完成案管中心建设,形成全市联动的“大案管”格局。要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科技装备发展规划纲要》和《县级人民检察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大力推进科技装备建设,重点是加强侦查装备现代化建设,建立先进、适用、安全的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要积极探索为业务工作服务的新途径、新领域,探索运用电子证据、心理测试、情报信息技术为查办案件提供支持的方式方法。同时,要高度重视保密和技术安全工作,确保不出现保密、安全问题。三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推动检察技术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充分认识到,抓好人才培养和引进、机构编制、经费装备等“三大要素”,才能实现科技强检,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检察技术工作,带头运用计算机等网络技术设备。要通过公开招录、从外单位调入、吸纳有技术专长的军转干部、在工作中培养、“送出去”培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检察技术队伍建设。要按照高检院关于一般市级检察院和较大的县(区)级检察院6人以上、县(区)级检察院2人以上的标准配齐配强信息技术人员,逐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岗位,确保各项技术工作有人专做、专管。要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通过把项目建设经费和运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争取专项经费支持等途径,确保经费装备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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