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惠检动态
惠检动态
惠城区检察院创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式制定办理未成年人、老年人、女性犯罪案件具体规定
时间:2011-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惠城区检察院针对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类型和规律,在总结近几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女性(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犯罪案件的基础上,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老年人、女性犯罪案件的具体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创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式方法,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规定》要求,办理审查起诉案件,一是要根据“三类人员”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注重疏导、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帮助他们认识犯罪的原因和社会危害。二是要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分析犯罪原因,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教、矫治。三是要对相对不起诉和判决非监执行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社区桥正。四是要在出庭支持公诉时,积极开展庭审教育,增强庭审效果。五是要灵活运用量刑建议权,根据“三类人员”的犯罪事实、犯罪手段和情节以及犯罪原因、危害结果、悔罪态度等,向法院提出从轻、从重处罚或者适用缓刑、非监禁刑量刑建议。六是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的监督,对侵犯“三类人员”权益的违法问题坚决予以纠正。七是要结合办案,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个案分析及综合研究,深入研究分析“三类人员”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提出对策、办法。八是对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中在押的“三类人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会同监管部门安排“三类人员”同其亲属会见。

        《规定》还对讯问“三类人员”作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到场。二是对“三类人员”讯问的口气应当温和,严禁逼供、诱供。三是对“三类人员”讯问应采用通俗易懂、简单的语言。四是不讽刺、不挖苦被讯问的“三类人员”,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五是注意寓教于审,结合讯问进行法制教育,促其悔罪自新,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 目前,该院正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

您的位置:首页>惠检动态

惠城区检察院创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式制定办理未成年人、老年人、女性犯罪案件具体规定

  2025-09-04

       惠城区检察院针对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类型和规律,在总结近几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女性(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犯罪案件的基础上,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老年人、女性犯罪案件的具体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创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式方法,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规定》要求,办理审查起诉案件,一是要根据“三类人员”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注重疏导、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帮助他们认识犯罪的原因和社会危害。二是要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分析犯罪原因,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教、矫治。三是要对相对不起诉和判决非监执行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社区桥正。四是要在出庭支持公诉时,积极开展庭审教育,增强庭审效果。五是要灵活运用量刑建议权,根据“三类人员”的犯罪事实、犯罪手段和情节以及犯罪原因、危害结果、悔罪态度等,向法院提出从轻、从重处罚或者适用缓刑、非监禁刑量刑建议。六是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的监督,对侵犯“三类人员”权益的违法问题坚决予以纠正。七是要结合办案,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个案分析及综合研究,深入研究分析“三类人员”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提出对策、办法。八是对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中在押的“三类人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会同监管部门安排“三类人员”同其亲属会见。

        《规定》还对讯问“三类人员”作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到场。二是对“三类人员”讯问的口气应当温和,严禁逼供、诱供。三是对“三类人员”讯问应采用通俗易懂、简单的语言。四是不讽刺、不挖苦被讯问的“三类人员”,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五是注意寓教于审,结合讯问进行法制教育,促其悔罪自新,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 目前,该院正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

版权所有: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0号 邮编:516003 电话:0752-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备案序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