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按照省检察院、市委部署,我市检察机关认真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积极动员全市检察干警奉献爱心,广大干警积极参与,自愿捐款141010元,受到社会好评。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省检察院、市委下发关于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通知后,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措施,决定于6月下旬分别在市检察院和六个基层检察院集中开展捐助活动,并要求广大干警提高认识,狠抓落实,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广泛动员,全员参与。6月中旬,市、县(区)两级检察院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意义和内容,召开动员会,制定活动计划,广泛动员和号召全市500多名检察干警和职工积极参与扶贫、慈善活动。活动中,各级领导带头捐款,广大干警踊跃参与,形成了“人人奉献爱心,争先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6月29日,黄建明检察长在市检察院机关集中捐款活动中率先垂范,奉献了爱心,广大干警积极跟进,当日捐款就达22600元。在6月30日召开的惠州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上,市检察院派出代表参加仪式,并现场将该款项交市有关部门,受到了各界好评。各县(区)检察院也都组织开展了集中捐款活动,全市检察干警共自愿捐款141010元。
三、深化活动,争当先锋。捐赠活动后,市检察院结合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政法系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着力在深化“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上下功夫,把该项活动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重点开展访贫慰问活动、专项扶贫济困活动、宣传教育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争当“争先创优”排头兵。
近日,按照省检察院、市委部署,我市检察机关认真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积极动员全市检察干警奉献爱心,广大干警积极参与,自愿捐款141010元,受到社会好评。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省检察院、市委下发关于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通知后,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措施,决定于6月下旬分别在市检察院和六个基层检察院集中开展捐助活动,并要求广大干警提高认识,狠抓落实,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广泛动员,全员参与。6月中旬,市、县(区)两级检察院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意义和内容,召开动员会,制定活动计划,广泛动员和号召全市500多名检察干警和职工积极参与扶贫、慈善活动。活动中,各级领导带头捐款,广大干警踊跃参与,形成了“人人奉献爱心,争先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6月29日,黄建明检察长在市检察院机关集中捐款活动中率先垂范,奉献了爱心,广大干警积极跟进,当日捐款就达22600元。在6月30日召开的惠州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上,市检察院派出代表参加仪式,并现场将该款项交市有关部门,受到了各界好评。各县(区)检察院也都组织开展了集中捐款活动,全市检察干警共自愿捐款141010元。
三、深化活动,争当先锋。捐赠活动后,市检察院结合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政法系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着力在深化“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上下功夫,把该项活动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重点开展访贫慰问活动、专项扶贫济困活动、宣传教育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争当“争先创优”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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