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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领导到我市调研指导职务犯罪预防和民行检察工作
时间:2011-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31日~9月1日,省检察院郑新俭副检察长率职务犯罪预防处、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同志,到我市调研指导职务犯罪预防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市检察院黄建明检察长,副检察长曾招荣、李志、温天明等院领导陪同和参加调研。

        郑新俭副检察长听取了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龙门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对我市职务犯罪预防和民行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惠州检察机关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教育宣传片拍摄、行业预防、专项预防等职务犯罪预防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基层检察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有创新、有特色,成效显著。民行检察工作稳步推进,逐年有新提高,维护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就抓好下一步职务犯罪预防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郑新俭副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省检察院非常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郑红检察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非常有意义,功德无量”。预防工作是全院性工作,要用发展的眼光来谋划预防工作。打击职务犯罪是预防的基础,但从长远发展而言,更加要注重预防,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犯罪。要将预防职务犯罪与惩治职务犯罪放在同等的位置,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以个案预防为重点,利用反贪、反读查办案件的优势,结合个案开展预防,深化办案效果。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根据自身特点抓一些实实在在的具体预防工作。在抓好宣传、警示教育的同时,抓好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监督工作,把预防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二是要用发展的眼光推进民行检察工作发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民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强化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提高监督权威,突出监督成效。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基层检察院要依托新“两房”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优势,多思考、多努力,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加强制度管理、案件管理、队伍管理,争做基层检察院建设“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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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领导到我市调研指导职务犯罪预防和民行检察工作

  2025-09-04

         8月31日~9月1日,省检察院郑新俭副检察长率职务犯罪预防处、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同志,到我市调研指导职务犯罪预防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市检察院黄建明检察长,副检察长曾招荣、李志、温天明等院领导陪同和参加调研。

        郑新俭副检察长听取了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龙门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对我市职务犯罪预防和民行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惠州检察机关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教育宣传片拍摄、行业预防、专项预防等职务犯罪预防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基层检察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有创新、有特色,成效显著。民行检察工作稳步推进,逐年有新提高,维护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就抓好下一步职务犯罪预防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郑新俭副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省检察院非常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郑红检察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非常有意义,功德无量”。预防工作是全院性工作,要用发展的眼光来谋划预防工作。打击职务犯罪是预防的基础,但从长远发展而言,更加要注重预防,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犯罪。要将预防职务犯罪与惩治职务犯罪放在同等的位置,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以个案预防为重点,利用反贪、反读查办案件的优势,结合个案开展预防,深化办案效果。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根据自身特点抓一些实实在在的具体预防工作。在抓好宣传、警示教育的同时,抓好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监督工作,把预防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二是要用发展的眼光推进民行检察工作发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民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强化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提高监督权威,突出监督成效。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基层检察院要依托新“两房”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优势,多思考、多努力,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加强制度管理、案件管理、队伍管理,争做基层检察院建设“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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