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7日,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检察机关有关文件精神,总结今年以来我市民行检察工作和开展“练、赛、评”活动取得的成绩,交流学习工作经验,并对下一步民行检察工作作出部署。市检察院曾招荣副检察长、政治处方小明主任参加会议,并为获评的8名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民行检察官”颁发证书。各县(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以及全市民行检察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了今年以来我市民行检察工作和开展“练、赛、评”活动情况。今年以来,全市民行检察部门在市检察党组的领导下,按照黄建明检察长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强化自身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监督实效,特别是在加大(提抗)抗诉力度、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稳妥开展支持和督促起诉工作、开展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工作、积极推行抗诉再审案件检法联动调解机制和推进“一体化”办案机制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开展“练、赛、评”活动中,全市民行检察部门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历经三个月的全员岗位练兵、一个月的业务竞赛,8名同志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民行检察官”称号。我市推荐2名同志到省检察院参加决赛,其中1名同志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民行检察官”称号。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统一了民行检察干警对民行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选拔了一批高素质的民行检察人才,加强了民行检察队伍建设,推动了民行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就抓好下一步民行检察工作,曾招荣副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建立民行检察业务培训常态机制。要以此次“练、赛、评”活动为契机,加大民行检察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建立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培训考试考核平台,强化民行干警的学习能力,拓宽知识面,切实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尝试推进检察、法院交流办案机制。将民行检察干警交流至法院民事审判庭学习、工作,更好地履行民行检察官的监督职责。进一步推进市、县(区)两级民行检察部门“一体化”办案机制,通过“以案代训”等方式,提高干警适用法律、证据审查和开展群众工作等方面的能力。三是积极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局的成立。针对当前民行检察监督工作面临着民行检察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人力资源配备不完善、人才储备缺乏等突出问题,亟需从机构改革上来解决,市检察院积极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局的成立,为强化民行检察监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9月27日,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检察机关有关文件精神,总结今年以来我市民行检察工作和开展“练、赛、评”活动取得的成绩,交流学习工作经验,并对下一步民行检察工作作出部署。市检察院曾招荣副检察长、政治处方小明主任参加会议,并为获评的8名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民行检察官”颁发证书。各县(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以及全市民行检察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了今年以来我市民行检察工作和开展“练、赛、评”活动情况。今年以来,全市民行检察部门在市检察党组的领导下,按照黄建明检察长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强化自身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监督实效,特别是在加大(提抗)抗诉力度、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稳妥开展支持和督促起诉工作、开展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工作、积极推行抗诉再审案件检法联动调解机制和推进“一体化”办案机制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开展“练、赛、评”活动中,全市民行检察部门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历经三个月的全员岗位练兵、一个月的业务竞赛,8名同志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民行检察官”称号。我市推荐2名同志到省检察院参加决赛,其中1名同志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民行检察官”称号。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统一了民行检察干警对民行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选拔了一批高素质的民行检察人才,加强了民行检察队伍建设,推动了民行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就抓好下一步民行检察工作,曾招荣副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建立民行检察业务培训常态机制。要以此次“练、赛、评”活动为契机,加大民行检察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建立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培训考试考核平台,强化民行干警的学习能力,拓宽知识面,切实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尝试推进检察、法院交流办案机制。将民行检察干警交流至法院民事审判庭学习、工作,更好地履行民行检察官的监督职责。进一步推进市、县(区)两级民行检察部门“一体化”办案机制,通过“以案代训”等方式,提高干警适用法律、证据审查和开展群众工作等方面的能力。三是积极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局的成立。针对当前民行检察监督工作面临着民行检察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人力资源配备不完善、人才储备缺乏等突出问题,亟需从机构改革上来解决,市检察院积极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局的成立,为强化民行检察监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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