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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检察院批捕首宗“恶意欠薪”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时间:2011-10-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惠东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后,该院以该罪名批准逮捕的首宗案件。

        该案发生后,引发欠薪工人过激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报捕后,该院侦查监督部门检察官认真审阅了案卷,核实了证据材料,提审了犯罪嫌疑人,并向公安机关提出需补充侦查事项。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08年9月份开始在惠东县大岭镇经营某鞋厂,有工人40余人。今年6月份,张某已拖欠工人工资10多万元,7月份,张某对工人承诺到8月1日把拖欠工资一次性付清,骗取工人信任,为其加班赶货,7月31日工人还加班到次日凌晨4时。赶货完毕后,张某并没有兑现承诺,于8月1日早晨转移财产逃离惠东,并更换手机号码,逃避支付鞋厂40余名工人3个月工资共231507元。8月31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深圳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另查明,张某在中国银行的帐户于2011年7月28日有入款记录,证实张某有能力支付工人工资而没有支付。该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工人报酬,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于9月29日对张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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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检察院批捕首宗“恶意欠薪”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25-09-04

        近日,惠东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后,该院以该罪名批准逮捕的首宗案件。

        该案发生后,引发欠薪工人过激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报捕后,该院侦查监督部门检察官认真审阅了案卷,核实了证据材料,提审了犯罪嫌疑人,并向公安机关提出需补充侦查事项。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08年9月份开始在惠东县大岭镇经营某鞋厂,有工人40余人。今年6月份,张某已拖欠工人工资10多万元,7月份,张某对工人承诺到8月1日把拖欠工资一次性付清,骗取工人信任,为其加班赶货,7月31日工人还加班到次日凌晨4时。赶货完毕后,张某并没有兑现承诺,于8月1日早晨转移财产逃离惠东,并更换手机号码,逃避支付鞋厂40余名工人3个月工资共231507元。8月31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深圳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另查明,张某在中国银行的帐户于2011年7月28日有入款记录,证实张某有能力支付工人工资而没有支付。该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工人报酬,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于9月29日对张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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