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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会议召开
时间:2011-10-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25日,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会议召开,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精神和全省人民监督员会议精神,公布关于选任43名社会人士为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决定。市检察院黄建明检察长出席会议,作重要讲话,并为当选的43名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李志,市检察院全体人民监督员,以及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检察院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是由市检察院党组决定,并报告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召开的。

        黄建明检察长首先代表市检察院对43名社会人士当选为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表示祝贺,对人民监督员关心和支持我市检察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党中央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着眼于解决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建立的。2004年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去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报中央批准同意,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从试点到全面推行,标志着这项制度正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全市检察机关要站在检察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准确把握新要求、新特点,在人民监督员的大力支持下,结合认真学习贯彻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有效地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

        黄建明检察长强调,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都是经过严格的选任条件和程序考察确定的,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和较高的社会公信力,借此机会,向人民监督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人民监督员不断提高监督能力。作为人民监督员,代表了公众的评判,所监督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专业性很强,涉及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希望人民监督员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准确把握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检察机关会继续为人民监督员订阅相关书籍资料,组织人民监督员培训,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能力。二是希望人民监督员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此次经中央批准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诚意和决心。为此,希望人民监督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所监督的案件,充分发表自己真实的意见和想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检察机关会高度重视和尊重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共同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三是希望人民监督员积极建言献策。人民监督员很多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自工、农、商、学等各行业,贴近群众、贴近基层,希望人民监督员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积极建言献策。希望人民监督员处理好监督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与检察机关同心协力,大力促进检察机关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为服务保障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升华惠民之州建设作出新贡献。

        李志副检察长简要回顾了全市检察机关六年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情况,并对我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黄建明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做好全面推行与试点工作的衔接,力争我市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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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会议召开

  2025-09-04

             10月25日,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会议召开,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精神和全省人民监督员会议精神,公布关于选任43名社会人士为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决定。市检察院黄建明检察长出席会议,作重要讲话,并为当选的43名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李志,市检察院全体人民监督员,以及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检察院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是由市检察院党组决定,并报告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召开的。

        黄建明检察长首先代表市检察院对43名社会人士当选为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表示祝贺,对人民监督员关心和支持我市检察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党中央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着眼于解决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建立的。2004年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去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报中央批准同意,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从试点到全面推行,标志着这项制度正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全市检察机关要站在检察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准确把握新要求、新特点,在人民监督员的大力支持下,结合认真学习贯彻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有效地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

        黄建明检察长强调,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都是经过严格的选任条件和程序考察确定的,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和较高的社会公信力,借此机会,向人民监督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人民监督员不断提高监督能力。作为人民监督员,代表了公众的评判,所监督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专业性很强,涉及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希望人民监督员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准确把握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检察机关会继续为人民监督员订阅相关书籍资料,组织人民监督员培训,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能力。二是希望人民监督员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此次经中央批准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诚意和决心。为此,希望人民监督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所监督的案件,充分发表自己真实的意见和想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检察机关会高度重视和尊重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共同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三是希望人民监督员积极建言献策。人民监督员很多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自工、农、商、学等各行业,贴近群众、贴近基层,希望人民监督员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积极建言献策。希望人民监督员处理好监督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与检察机关同心协力,大力促进检察机关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为服务保障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升华惠民之州建设作出新贡献。

        李志副检察长简要回顾了全市检察机关六年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情况,并对我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黄建明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做好全面推行与试点工作的衔接,力争我市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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