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和起诉职能、化解社会矛盾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是充分发挥批捕和起诉职能,促进平安惠州建设。我市检察机关以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快捕快诉等方式,积极开展严打整治和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2011年,全市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3667件5715人,批准逮捕3264件5017人,同比上升8.6%;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3620件5728人,提起公诉3048件4655人,同比上升8.8%;。依法办理了惠东县黄埠镇“3•8”抢劫杀人案、致11人死亡的“6•4”特大交通肇事案等一批重特大刑事案件,依法办理了恶意欠薪案、危险驾驶案(“醉驾”)等新型犯罪案,没有错捕、错诉情况的发生。
二是充分发挥化解社会矛盾职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我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推行的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工作机制,2011年办理该类案件566件934人,从源头上减少了信访案件的发生。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2011年依法决定不批捕698人,同比增加24.2%;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93人,同比增加6.9%。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办理该案案件36件。加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发出说理文书73份,促进案结事了。加大处理信访工作力度,2011年办理来信来访案件546件(次),办理刑事申诉20件、立案复查11件。市院每月均被市委评为处理信访工作最佳单位,市院控申举报接待室、博罗县院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
三是充分发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职能,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针对部分地区毒品、治安问题频发问题,2011年我市检察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12次,共批捕、起诉毒品、杀人案件897件1257人。全市8个派驻乡镇检察室都实现了与维稳中心的“无缝对接”,协调配合处理控告申诉和信访案件13件。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方式,2011年对525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教育。进一步健全被害人救助机制,办理该类案件3件3人。完善女检察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嫌疑人分案移送审查起诉、讯问未成年人嫌疑人通知监护人(家属)到场等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及制度,以此办理该类案件103件。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社会管理问题、漏洞等,发出《检察建议书》17份,促进了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2011年,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和起诉职能、化解社会矛盾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是充分发挥批捕和起诉职能,促进平安惠州建设。我市检察机关以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快捕快诉等方式,积极开展严打整治和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2011年,全市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3667件5715人,批准逮捕3264件5017人,同比上升8.6%;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3620件5728人,提起公诉3048件4655人,同比上升8.8%;。依法办理了惠东县黄埠镇“3•8”抢劫杀人案、致11人死亡的“6•4”特大交通肇事案等一批重特大刑事案件,依法办理了恶意欠薪案、危险驾驶案(“醉驾”)等新型犯罪案,没有错捕、错诉情况的发生。
二是充分发挥化解社会矛盾职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我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推行的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工作机制,2011年办理该类案件566件934人,从源头上减少了信访案件的发生。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2011年依法决定不批捕698人,同比增加24.2%;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93人,同比增加6.9%。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办理该案案件36件。加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发出说理文书73份,促进案结事了。加大处理信访工作力度,2011年办理来信来访案件546件(次),办理刑事申诉20件、立案复查11件。市院每月均被市委评为处理信访工作最佳单位,市院控申举报接待室、博罗县院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
三是充分发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职能,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针对部分地区毒品、治安问题频发问题,2011年我市检察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12次,共批捕、起诉毒品、杀人案件897件1257人。全市8个派驻乡镇检察室都实现了与维稳中心的“无缝对接”,协调配合处理控告申诉和信访案件13件。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方式,2011年对525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教育。进一步健全被害人救助机制,办理该类案件3件3人。完善女检察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嫌疑人分案移送审查起诉、讯问未成年人嫌疑人通知监护人(家属)到场等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及制度,以此办理该类案件103件。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社会管理问题、漏洞等,发出《检察建议书》17份,促进了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版权所有: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0号 邮编:516003 电话:0752-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备案序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