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动员全院干警参加帮扶,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作为帮扶的重点,取得了良好成效,解决了扶贫点“饮水难”、“村容差”、“收入低”、“文娱少”等“四大难题”,帮扶村集体收入由帮扶前1.8万元到增加到10.3万元。帮扶点村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和谐,被评为全县“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一、组织得力,部署到位,切实加强帮扶工作领导。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检察院共帮扶博罗县杨侨镇5个贫困村(其中1个省级贫困村)、52家贫困户。为做好帮扶工作,市检察院及时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扶贫开发“双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由院领导和中层骨干带头,发动全院干警参与帮扶工作,形成了人人结对帮扶、个个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为明确责任,领导小组把全院所有干警分为5个小组,由5名副检察长任小组长,每个贫困村安排1个小组进行帮扶,对52家贫困户按“二帮一”、“三帮一”进行帮扶。同时,市检察院还派出3名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组成工作组驻村开展工作,及时为群众解决问题,并将群众的困难和诉求及时反映到市检察院。
二、措施得力,工作到位,切实解决“四大难题”。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扶贫点存在多年的“饮水难”、“村容差”、“收入低”、“文娱少”等“四大难题”,市检察院采取得力措施,制订帮扶方案,想方设法予以解决。一是解决“饮水难”问题。由于帮扶点地处干旱丘陵地带,水资源缺乏,特别是旱季时缺水严重。为此,市检察院筹资40多万元,从2公里外引进山泉水,彻底解决了群众饮水问题;二是解决“村容差”问题。市检察院与有关部门协调,共同对帮扶点村容村貌进行了改善,特别针对村委办公楼破旧不堪、严重影响办公的实际,市检察院筹资进行了维修和绿化,健全了规章制度,方便干部办公、群众办事;三是解决集体“收入低”问题。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市检察院筹资10多万元,帮助帮扶点集体开挖了面积达15亩的鱼塘,大大增加了集体收入;四是解决村民“文娱少”问题。由于帮扶点较偏僻,道路交通不便,文化娱乐设施较少、较差,影响了村民开展文化娱乐活动。针对这种情况,市检察院筹资24万元,在帮扶点建立了“农村图书室”、“综合文化广场”及“老年人娱乐活动中心”等设施,并购置了大量适合村民阅读的书籍、适合村民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的设备,为促进当地文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帮扶得力,脱贫到位,切实帮助贫困户走上致富路。市检察院在开展“双到”工作中,坚持“造血”与“输血”相结合,在“授人以鱼”的同时,更注重“授人以渔”,从根本上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一是帮助劳务输出。市检察院结合贫困户家中劳动力情况,积极帮助推荐安排异地就业;二是帮助发展种、养产业。市检察院在帮助贫困户种植荔枝、龙眼、水稻、番薯、甘蔗等普通农作物外,还为广大村民引进了金银花种植,并投入种植启动资金。同时,市检察院还协助发展养殖业(鸡、鸭、猪),并由帮扶干警提供种苗,增加贫困户收入;三是帮助贫困户提高就要能力。通过多种途径,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村民进行就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对正在读书的贫困户子女,开展助学帮教活动,为他们解决学杂费、食宿费、购置学习资料等问题,并对即将毕业的子女推荐就业;四是开展送温暖等活动。每到“七•一”、国庆、春节、元旦、中秋等节日,市检察院领导和广大干警都自发到帮扶点慰问,送上慰问金和贫困户所需物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把党和检察机关的温暖送到贫困户家中,进一步增强了扶贫成效。
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动员全院干警参加帮扶,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作为帮扶的重点,取得了良好成效,解决了扶贫点“饮水难”、“村容差”、“收入低”、“文娱少”等“四大难题”,帮扶村集体收入由帮扶前1.8万元到增加到10.3万元。帮扶点村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和谐,被评为全县“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一、组织得力,部署到位,切实加强帮扶工作领导。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检察院共帮扶博罗县杨侨镇5个贫困村(其中1个省级贫困村)、52家贫困户。为做好帮扶工作,市检察院及时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扶贫开发“双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由院领导和中层骨干带头,发动全院干警参与帮扶工作,形成了人人结对帮扶、个个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为明确责任,领导小组把全院所有干警分为5个小组,由5名副检察长任小组长,每个贫困村安排1个小组进行帮扶,对52家贫困户按“二帮一”、“三帮一”进行帮扶。同时,市检察院还派出3名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组成工作组驻村开展工作,及时为群众解决问题,并将群众的困难和诉求及时反映到市检察院。
二、措施得力,工作到位,切实解决“四大难题”。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扶贫点存在多年的“饮水难”、“村容差”、“收入低”、“文娱少”等“四大难题”,市检察院采取得力措施,制订帮扶方案,想方设法予以解决。一是解决“饮水难”问题。由于帮扶点地处干旱丘陵地带,水资源缺乏,特别是旱季时缺水严重。为此,市检察院筹资40多万元,从2公里外引进山泉水,彻底解决了群众饮水问题;二是解决“村容差”问题。市检察院与有关部门协调,共同对帮扶点村容村貌进行了改善,特别针对村委办公楼破旧不堪、严重影响办公的实际,市检察院筹资进行了维修和绿化,健全了规章制度,方便干部办公、群众办事;三是解决集体“收入低”问题。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市检察院筹资10多万元,帮助帮扶点集体开挖了面积达15亩的鱼塘,大大增加了集体收入;四是解决村民“文娱少”问题。由于帮扶点较偏僻,道路交通不便,文化娱乐设施较少、较差,影响了村民开展文化娱乐活动。针对这种情况,市检察院筹资24万元,在帮扶点建立了“农村图书室”、“综合文化广场”及“老年人娱乐活动中心”等设施,并购置了大量适合村民阅读的书籍、适合村民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的设备,为促进当地文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帮扶得力,脱贫到位,切实帮助贫困户走上致富路。市检察院在开展“双到”工作中,坚持“造血”与“输血”相结合,在“授人以鱼”的同时,更注重“授人以渔”,从根本上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一是帮助劳务输出。市检察院结合贫困户家中劳动力情况,积极帮助推荐安排异地就业;二是帮助发展种、养产业。市检察院在帮助贫困户种植荔枝、龙眼、水稻、番薯、甘蔗等普通农作物外,还为广大村民引进了金银花种植,并投入种植启动资金。同时,市检察院还协助发展养殖业(鸡、鸭、猪),并由帮扶干警提供种苗,增加贫困户收入;三是帮助贫困户提高就要能力。通过多种途径,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村民进行就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对正在读书的贫困户子女,开展助学帮教活动,为他们解决学杂费、食宿费、购置学习资料等问题,并对即将毕业的子女推荐就业;四是开展送温暖等活动。每到“七•一”、国庆、春节、元旦、中秋等节日,市检察院领导和广大干警都自发到帮扶点慰问,送上慰问金和贫困户所需物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把党和检察机关的温暖送到贫困户家中,进一步增强了扶贫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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