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9日,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七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陈华贵检察长在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去年全市公诉工作,提出以探索建立“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为创先争优载体,狠抓亮点、抓创新,进一步推动我市公诉工作科学发展。市检察院吴健雄副检察长,各县(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公诉部门负责人以及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吴健雄副检察长全面总结了去年全市公诉工作。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市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从全市检察工作大局出发,围绕“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的工作要求,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全面履行公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切实提高了侦查监督质量和水平。建立了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加大了抗诉力度。大力开展量刑建议工作,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创建了“青少年维权岗”,认真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各项公诉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就抓好今年我市公诉工作,吴健雄副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要在市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锐意进取,创先争优,不断开创我市公诉工作新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要充分发挥公诉职能,积极服务平安惠州建设。要按照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开展“三打”专项行动。按照“全面把握、区别对待、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适度、注重效果”的基本要求,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二是要深化源头治理,构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长效机制。在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各个环节,既要依法办理案件,又要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刑事和解、量刑建议、量刑辩论等工作,不断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办案机制,建立健全公诉环节矛盾化解机制,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源头性问题,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要明确监督重点,切实强化公诉环节诉讼监督。坚持诉讼监督与指控犯罪并举,加强对侦查环节适用“两个证据规定”的监督,建立侦查机关执法状况报告制度。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完善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同步审查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工作跟踪报告制度,增强监督实效。四是要狠抓亮点,不断创新公诉工作新机制。要按照省、市检察院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奋斗目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公诉部门要结合实际,重点探索建立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力争我市公诉工作走在全省、全国检察机关先进行列。五是要加强内部监督,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严格落实协调案件、事项报告制度,建立案件剖析和定期评查机制。市检察院公诉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的业务指导,完善案件审查把关工作机制,确保办案质量。六是要加强公诉队伍建设,为公诉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以公诉人建设为核心,不断加强对公诉干警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新《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提高公诉队伍整体素质。认真组织开展我市检察机关第二届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选拔优秀公诉认,为参加全省检察机关第六届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做好准备,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会议还通报了2010年全市基层检察院公诉案件评查情况。各基层检察院汇报了本单位开展公诉工作情况,参会人员就进一步推动全市公诉工作科学发展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4月9日,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七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陈华贵检察长在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去年全市公诉工作,提出以探索建立“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为创先争优载体,狠抓亮点、抓创新,进一步推动我市公诉工作科学发展。市检察院吴健雄副检察长,各县(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公诉部门负责人以及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吴健雄副检察长全面总结了去年全市公诉工作。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市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从全市检察工作大局出发,围绕“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的工作要求,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全面履行公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切实提高了侦查监督质量和水平。建立了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加大了抗诉力度。大力开展量刑建议工作,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创建了“青少年维权岗”,认真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各项公诉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就抓好今年我市公诉工作,吴健雄副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要在市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锐意进取,创先争优,不断开创我市公诉工作新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要充分发挥公诉职能,积极服务平安惠州建设。要按照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开展“三打”专项行动。按照“全面把握、区别对待、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适度、注重效果”的基本要求,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二是要深化源头治理,构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长效机制。在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各个环节,既要依法办理案件,又要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刑事和解、量刑建议、量刑辩论等工作,不断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办案机制,建立健全公诉环节矛盾化解机制,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源头性问题,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要明确监督重点,切实强化公诉环节诉讼监督。坚持诉讼监督与指控犯罪并举,加强对侦查环节适用“两个证据规定”的监督,建立侦查机关执法状况报告制度。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完善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同步审查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工作跟踪报告制度,增强监督实效。四是要狠抓亮点,不断创新公诉工作新机制。要按照省、市检察院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奋斗目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公诉部门要结合实际,重点探索建立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力争我市公诉工作走在全省、全国检察机关先进行列。五是要加强内部监督,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严格落实协调案件、事项报告制度,建立案件剖析和定期评查机制。市检察院公诉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的业务指导,完善案件审查把关工作机制,确保办案质量。六是要加强公诉队伍建设,为公诉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以公诉人建设为核心,不断加强对公诉干警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新《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提高公诉队伍整体素质。认真组织开展我市检察机关第二届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选拔优秀公诉认,为参加全省检察机关第六届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做好准备,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会议还通报了2010年全市基层检察院公诉案件评查情况。各基层检察院汇报了本单位开展公诉工作情况,参会人员就进一步推动全市公诉工作科学发展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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