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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检察院首次批捕“恶意欠薪”案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时间:2012-05-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惠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因“恶意欠薪”导致多名工人多次集体上访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依法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该院首次批捕“恶意欠薪”案。

        惠城区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适时派员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材料,形成打击合力。该案报惠城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后,办案检察官迅速审阅案卷,认真核实证据材料,依法查明王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经查,自2007年始,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惠城区经营“鸿盛”手袋加工店,后因经营不善,拖欠20多名工人4个月的工资共115420元。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王某限期改正,但其采用故意少报工人人数和工资金额等手段以逃避责任。随后,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2011年11月7日前足额支付全体工人工资。王某接到指令书后仍拒不改正,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11月13日又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书》,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王某不但不执行,还私自变卖加工店设备,以转移财产,并于11月30日潜逃,后被抓获归案。惠城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以转移财产、恶意隐匿财产等方法逃避支付工人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导致20余名工人多次集体上访,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该院遂依法对王某作出批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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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检察院首次批捕“恶意欠薪”案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5-09-04

        近日,惠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因“恶意欠薪”导致多名工人多次集体上访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依法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该院首次批捕“恶意欠薪”案。

        惠城区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适时派员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材料,形成打击合力。该案报惠城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后,办案检察官迅速审阅案卷,认真核实证据材料,依法查明王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经查,自2007年始,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惠城区经营“鸿盛”手袋加工店,后因经营不善,拖欠20多名工人4个月的工资共115420元。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王某限期改正,但其采用故意少报工人人数和工资金额等手段以逃避责任。随后,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2011年11月7日前足额支付全体工人工资。王某接到指令书后仍拒不改正,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11月13日又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书》,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王某不但不执行,还私自变卖加工店设备,以转移财产,并于11月30日潜逃,后被抓获归案。惠城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以转移财产、恶意隐匿财产等方法逃避支付工人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导致20余名工人多次集体上访,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该院遂依法对王某作出批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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