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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签规范劳教工作长效机制文件填补劳教审批环节检察监督“盲区”
时间:2012-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9日,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司法局、劳教所召开加强和改进劳动教养工作联席会议,就强化检察机关对劳教审批监督、劳教执行监督、会签规范劳教工作长效机制文件等达成一致意见,进一步促进我市劳教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市检察院梁平嘉副检察长,监所检察科、派驻市劳教所检察室负责人,以及市公安局、司法局、劳教所等部门相关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劳动教养是我国一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措施,在打击和惩治违法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劳教方面的法规不完善,在实际工作中,检察机关对劳教的提请呈报、审批、申诉等环节缺乏应有的法律监督,导致一些地方劳教工作存在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为此,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在充分调研、走访相关单位、全面掌握我市劳教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牵头召开此次劳教工作联席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就劳教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劳教工作展开讨论,一致认为:市检察、公安、市司法行政、劳教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实行监督”的规定和要求,劳教审批、劳教执行均应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市劳教审批委员会今后办理劳教案件时,要邀请市检察院列席审批会,并充分听取检察机关的意见。劳教执行机关应重视维护劳教学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劳教学员的申诉、举报。市检察、公安、司法行政三家于近期会签规范劳教工作机制文件,形成规范劳教工作长效机制。 此次会议是我市加强劳教工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今后从劳教提请呈报、审批到劳教执行,劳教整个全过程都要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检察机关对劳教工作由“事后监督”向“同步监督”转变,填补了以往劳教提请呈报、审批环节检察监督“盲区”,增强劳教工作特别是劳教审批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发挥好劳教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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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签规范劳教工作长效机制文件填补劳教审批环节检察监督“盲区”

  2025-09-04

        5月9日,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司法局、劳教所召开加强和改进劳动教养工作联席会议,就强化检察机关对劳教审批监督、劳教执行监督、会签规范劳教工作长效机制文件等达成一致意见,进一步促进我市劳教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市检察院梁平嘉副检察长,监所检察科、派驻市劳教所检察室负责人,以及市公安局、司法局、劳教所等部门相关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劳动教养是我国一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措施,在打击和惩治违法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劳教方面的法规不完善,在实际工作中,检察机关对劳教的提请呈报、审批、申诉等环节缺乏应有的法律监督,导致一些地方劳教工作存在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为此,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在充分调研、走访相关单位、全面掌握我市劳教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牵头召开此次劳教工作联席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就劳教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劳教工作展开讨论,一致认为:市检察、公安、市司法行政、劳教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实行监督”的规定和要求,劳教审批、劳教执行均应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市劳教审批委员会今后办理劳教案件时,要邀请市检察院列席审批会,并充分听取检察机关的意见。劳教执行机关应重视维护劳教学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劳教学员的申诉、举报。市检察、公安、司法行政三家于近期会签规范劳教工作机制文件,形成规范劳教工作长效机制。 此次会议是我市加强劳教工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今后从劳教提请呈报、审批到劳教执行,劳教整个全过程都要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检察机关对劳教工作由“事后监督”向“同步监督”转变,填补了以往劳教提请呈报、审批环节检察监督“盲区”,增强劳教工作特别是劳教审批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发挥好劳教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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