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惠检动态
惠检动态
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力度 推进行业依法高效廉洁履职 
时间:2012-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29、30日,在惠州银监分局和市公共事业局会议室,市检察院分别与惠州银监分局、惠州市公用事业局举行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意见签字仪式。市检察院、惠州银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以及市公用事业局等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300多人分别参加。

       签字仪式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李志与惠州银监分局局长陈深明、市公用事业局局长罗庆云,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检察院、惠州银监分局、市公用事业局的领导高度重视共同开展行业预防工作,经过多次沟通和研究,共同制订了《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惠州银监分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惠州市公用事业局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成立领导机构、建立联系制度和明确双方责任等三个方面来加强市银行系统和市公用事业局的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预防工作机制,防范和化解各自行业领域风险,保障干部队伍廉洁、高效、依法履行职务。   

       李志副检察长在签字仪式上宣读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表示市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共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尽最大努力为共建单位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咨询服务。惠州银监局陈深明局长和市公用事业局罗庆云局长在仪式上分别作了讲话。陈深明局长提出,共建单位双方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发挥好预防银行业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确保辖内银行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有序开展;要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对系统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要深度剖析发案原因,做到举一反三,从源头遏制职务犯罪。罗庆云局长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一是要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意义,要时刻站在关系到改革开放,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开展反腐败斗争,把市公用事业局的每一项市政工程都打造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二是要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和联系,加强廉政教育,牢固树立预防职务犯罪观念。三是要进一步丰富预防职务犯罪形式和载体,把公用事业系统建设成为一个高效廉洁的系统。签字仪式后,市检察院副调研员杜建中同志为在场干部职工作了《个人欲望与社会和谐》法制辅导讲座。   

       下一步,市检察院与市银监分局、市公共事业局根据《实施意见》抓好落实,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实效。     

您的位置:首页>惠检动态

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力度 推进行业依法高效廉洁履职 

  2025-09-04

   5月29、30日,在惠州银监分局和市公共事业局会议室,市检察院分别与惠州银监分局、惠州市公用事业局举行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意见签字仪式。市检察院、惠州银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以及市公用事业局等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300多人分别参加。

       签字仪式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李志与惠州银监分局局长陈深明、市公用事业局局长罗庆云,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检察院、惠州银监分局、市公用事业局的领导高度重视共同开展行业预防工作,经过多次沟通和研究,共同制订了《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惠州银监分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惠州市公用事业局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成立领导机构、建立联系制度和明确双方责任等三个方面来加强市银行系统和市公用事业局的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预防工作机制,防范和化解各自行业领域风险,保障干部队伍廉洁、高效、依法履行职务。   

       李志副检察长在签字仪式上宣读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表示市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共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尽最大努力为共建单位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咨询服务。惠州银监局陈深明局长和市公用事业局罗庆云局长在仪式上分别作了讲话。陈深明局长提出,共建单位双方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发挥好预防银行业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确保辖内银行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有序开展;要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对系统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要深度剖析发案原因,做到举一反三,从源头遏制职务犯罪。罗庆云局长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一是要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意义,要时刻站在关系到改革开放,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开展反腐败斗争,把市公用事业局的每一项市政工程都打造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二是要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和联系,加强廉政教育,牢固树立预防职务犯罪观念。三是要进一步丰富预防职务犯罪形式和载体,把公用事业系统建设成为一个高效廉洁的系统。签字仪式后,市检察院副调研员杜建中同志为在场干部职工作了《个人欲望与社会和谐》法制辅导讲座。   

       下一步,市检察院与市银监分局、市公共事业局根据《实施意见》抓好落实,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实效。     

版权所有: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0号 邮编:516003 电话:0752-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备案序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