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市检察院给我们人民监督员提供这么好的监督平台,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查办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职务犯罪。加大法治和检察宣传力度,让群众‘信法不信访’……”省人大代表、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何玉兰在座谈会上这样说,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华贵一边仔细听,一边认真记,并不时叮嘱有关负责同志抓好落实。6月7日,市检察院召集在我市工作的11名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召开座谈交流会,征求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曾招荣、梁平嘉、李志、吴健雄、孙仰前参加座谈会。
陈华贵首先代表市检察院党组,向人民监督员对全市和全省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强调,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中央、高检院完善检察体制的重大举措。去年10月,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惠州片区),正式成为了检察机关大家庭中的一员,为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发挥了重要监督作用。就抓好下一步人民监督员工作,陈华贵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顺利推进。全市两级检察院要继续把人民监督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各县(区)检察院每半年要向市检察院书面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人民监督员办事机构的建设,抓好人民监督员培训工作,让人民监督员切实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提高监督工作成效。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把握接受监督的关键环节。凡列入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质性监督范围的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启动监督程序,保证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流于形式。要勇于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正确处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关系,对案件依法做出处理。三是希望人民监督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希望人民监督员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积极参加检察业务研讨、执法检查等活动,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大胆指出。对人民监督员在此次座谈会上提出的真知灼见,以及对检察工作的建言献策,市检察院党组将认真研究,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抓好落实,并及时向人民监督员反馈,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入开展。
听取陈华贵有关情况介绍和李志副检察长所作的今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情况通报后,人民监督员积极踊跃发言,现场气氛热烈。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具有惠州检察机关特色的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机制,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开展“三打”行动,侦查、批捕、起诉了一批大要案,成效很突出。在坚持依法严格办案、打击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准确把握好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从有利经济发展、企业发展出发,最大限度地为国家、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以预防职务犯罪宣讲为抓手,超前预防、提前预防,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大大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同时,人民监督员还就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更好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等积极建言献策,希望市检察院在今年上半年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重点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办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失职犯罪,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又防止因职务犯罪诱发群体性事件。通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等方式,把预防关口前移,进一步提升监督成效。在法律允许公开范围内,进一步加大检察宣传力度,深入推进阳光检务,扩大检察机关影响力,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针对当前基层矛盾高发、经济发展转型中新问题多发等情况,建议市检察机关继续深入推进派驻镇(街)检察室建设,领导干部、检察官要多“走村入企”开展下访、巡访活动,听民诉、解民忧。在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检务联络室”,延伸检察触角,与企业员工“零距离”接触,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员工权利保护措施,分析和研判职务犯罪新形势。希望市检察院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检查、观摩庭审、参观考察、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继续坚持检察官与人民监督员面对面交流、座谈这种做法,进一步搭建和拓宽监督平台,保障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感谢市检察院给我们人民监督员提供这么好的监督平台,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查办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职务犯罪。加大法治和检察宣传力度,让群众‘信法不信访’……”省人大代表、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何玉兰在座谈会上这样说,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华贵一边仔细听,一边认真记,并不时叮嘱有关负责同志抓好落实。6月7日,市检察院召集在我市工作的11名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召开座谈交流会,征求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曾招荣、梁平嘉、李志、吴健雄、孙仰前参加座谈会。
陈华贵首先代表市检察院党组,向人民监督员对全市和全省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强调,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中央、高检院完善检察体制的重大举措。去年10月,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惠州片区),正式成为了检察机关大家庭中的一员,为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发挥了重要监督作用。就抓好下一步人民监督员工作,陈华贵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顺利推进。全市两级检察院要继续把人民监督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各县(区)检察院每半年要向市检察院书面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人民监督员办事机构的建设,抓好人民监督员培训工作,让人民监督员切实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提高监督工作成效。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把握接受监督的关键环节。凡列入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质性监督范围的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启动监督程序,保证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流于形式。要勇于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正确处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关系,对案件依法做出处理。三是希望人民监督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希望人民监督员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积极参加检察业务研讨、执法检查等活动,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大胆指出。对人民监督员在此次座谈会上提出的真知灼见,以及对检察工作的建言献策,市检察院党组将认真研究,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抓好落实,并及时向人民监督员反馈,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入开展。
听取陈华贵有关情况介绍和李志副检察长所作的今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情况通报后,人民监督员积极踊跃发言,现场气氛热烈。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具有惠州检察机关特色的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机制,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开展“三打”行动,侦查、批捕、起诉了一批大要案,成效很突出。在坚持依法严格办案、打击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准确把握好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从有利经济发展、企业发展出发,最大限度地为国家、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以预防职务犯罪宣讲为抓手,超前预防、提前预防,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大大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同时,人民监督员还就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更好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等积极建言献策,希望市检察院在今年上半年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重点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办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失职犯罪,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又防止因职务犯罪诱发群体性事件。通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等方式,把预防关口前移,进一步提升监督成效。在法律允许公开范围内,进一步加大检察宣传力度,深入推进阳光检务,扩大检察机关影响力,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针对当前基层矛盾高发、经济发展转型中新问题多发等情况,建议市检察机关继续深入推进派驻镇(街)检察室建设,领导干部、检察官要多“走村入企”开展下访、巡访活动,听民诉、解民忧。在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检务联络室”,延伸检察触角,与企业员工“零距离”接触,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员工权利保护措施,分析和研判职务犯罪新形势。希望市检察院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检查、观摩庭审、参观考察、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继续坚持检察官与人民监督员面对面交流、座谈这种做法,进一步搭建和拓宽监督平台,保障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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