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底,惠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备受社会关注的龙门县制售假水泥系列案,分别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从重从快对黄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做出批捕决定,从源头遏制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阮某,自2011年3月,在龙门县生产“银发牌”、“青建牌”等伪劣水泥。2010年至2012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任某、姜某以“粤粮建材厂”为窝点,在龙门县生产“粤粮牌”等伪劣水泥。2012年1月至2012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刘某作为龙门县拓展水泥熟料粉磨站的股东,在龙门县生产“拓展牌”、“星堡牌”等伪劣水泥。自2009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姚某、阮某、何某,明知龙门县生和粉磨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泥为伪劣产品,仍积极参与该公司生产伪劣水泥。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谭某、覃某,在龙门县生产“力刚牌”等伪劣水泥。犯罪嫌疑人梁某(水泥经销商),自2010年1月始,明知龙门县生和粉磨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仙龙牌”水泥是不合格水泥,仍然为该公司销售水泥从中牟取利益。
目前,该6宗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6月底,惠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备受社会关注的龙门县制售假水泥系列案,分别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从重从快对黄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做出批捕决定,从源头遏制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阮某,自2011年3月,在龙门县生产“银发牌”、“青建牌”等伪劣水泥。2010年至2012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任某、姜某以“粤粮建材厂”为窝点,在龙门县生产“粤粮牌”等伪劣水泥。2012年1月至2012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刘某作为龙门县拓展水泥熟料粉磨站的股东,在龙门县生产“拓展牌”、“星堡牌”等伪劣水泥。自2009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姚某、阮某、何某,明知龙门县生和粉磨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泥为伪劣产品,仍积极参与该公司生产伪劣水泥。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谭某、覃某,在龙门县生产“力刚牌”等伪劣水泥。犯罪嫌疑人梁某(水泥经销商),自2010年1月始,明知龙门县生和粉磨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仙龙牌”水泥是不合格水泥,仍然为该公司销售水泥从中牟取利益。
目前,该6宗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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