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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毒食品添加剂”远销湘浙苏闽   3嫌疑人被我市检察机关从重从快批捕 
时间:2012-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19日,我市检察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詹某、吴团某、吴旭某等3人做出批准逮捕决定,纵深推进“餐桌保卫战”。

      经查,2011年4月1日,犯罪嫌疑人詹某在惠州市惠城区马安新乐工业区三路租用一厂房,装修用于筹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2月始,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詹某伙同妻子吴团某和妻妹吴旭某,在该厂房生产“肉脆灵”、“膨松剂”等食品添加剂,并将食品添加剂4000多公斤销往外地。经检验,嫌疑人制售的“肉脆灵”等食品添加剂,是国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物品硼砂。    我市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詹某等3人均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依法从快批捕詹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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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毒食品添加剂”远销湘浙苏闽   3嫌疑人被我市检察机关从重从快批捕 

  2025-09-04

  7月19日,我市检察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詹某、吴团某、吴旭某等3人做出批准逮捕决定,纵深推进“餐桌保卫战”。

      经查,2011年4月1日,犯罪嫌疑人詹某在惠州市惠城区马安新乐工业区三路租用一厂房,装修用于筹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2月始,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詹某伙同妻子吴团某和妻妹吴旭某,在该厂房生产“肉脆灵”、“膨松剂”等食品添加剂,并将食品添加剂4000多公斤销往外地。经检验,嫌疑人制售的“肉脆灵”等食品添加剂,是国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物品硼砂。    我市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詹某等3人均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依法从快批捕詹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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