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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检察机关起诉的全省最大      制贩伪造证件案一审获判
时间:2012-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7日,由我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全省最大制贩伪造证件案一审获判,王某明等13名被告被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有力打击了制假售假犯罪。

      我市检察机关指控,从2005年9月开始,被告人王某明租住在惠州市惠城区东平长岗岭村,购置了电脑、打印机、过塑机、裁剪器、扫描仪、手机短信群发器等制作假证件工具,并刻制了大量各类国家机关印章,设立了专门制作伪造国家机关颁发的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等各类证件的地下窝点。2009年被告人胡某荣与王某明一起制作伪造证件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赵某华等8人先后加入假证件制作、销售网络,采取发名片、上网、喷印制假证电话号码等手段招徕顾客,获取要求制作假证的客户资料后,转至王某明处制作好假证,从中赚取部分差价。被告人王某田、胡某吾于2008年加入王某明的假证制作、销售网络,从2011年2月开始,二被告人购置了电脑、刻章机、打印机、过塑机等制作假证工具,在博罗县罗阳镇上塘村某出租屋设立制作假证窝点,大肆伪造、销售身份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各类国家机关颁发的证件。被告人黄某伟在惠城区南坛北路设立了某刻章店,刻制国家机关公章及办证用的各类私章。2012年3月14日,公安机关查获了王某明、胡某荣的制作假证窝点,现场缴获已制作完成的毕业证、身份证等假证及空白假证共计2727本,用于制作假证的各类公章7200枚。公安机关抓获赵某华后在其身上缴获身份证、驾驶证等假证13张,缴获黄某伟私刻的公章5枚,查处了王某田、胡某吾的制作假证窝点,现场缴获已经制作完成的毕业证、身份证及空白假证共计538本,用于制作假证的公章70枚。

      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罪名均成立。依法判处王某明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胡某荣、王某田、胡某吾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肖某初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赵某华、胡某绥、朱某喜、朱某生、朱某红、王某华、颜某莲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黄某伟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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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检察机关起诉的全省最大      制贩伪造证件案一审获判

  2025-09-04

  8月7日,由我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全省最大制贩伪造证件案一审获判,王某明等13名被告被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有力打击了制假售假犯罪。

      我市检察机关指控,从2005年9月开始,被告人王某明租住在惠州市惠城区东平长岗岭村,购置了电脑、打印机、过塑机、裁剪器、扫描仪、手机短信群发器等制作假证件工具,并刻制了大量各类国家机关印章,设立了专门制作伪造国家机关颁发的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等各类证件的地下窝点。2009年被告人胡某荣与王某明一起制作伪造证件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赵某华等8人先后加入假证件制作、销售网络,采取发名片、上网、喷印制假证电话号码等手段招徕顾客,获取要求制作假证的客户资料后,转至王某明处制作好假证,从中赚取部分差价。被告人王某田、胡某吾于2008年加入王某明的假证制作、销售网络,从2011年2月开始,二被告人购置了电脑、刻章机、打印机、过塑机等制作假证工具,在博罗县罗阳镇上塘村某出租屋设立制作假证窝点,大肆伪造、销售身份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各类国家机关颁发的证件。被告人黄某伟在惠城区南坛北路设立了某刻章店,刻制国家机关公章及办证用的各类私章。2012年3月14日,公安机关查获了王某明、胡某荣的制作假证窝点,现场缴获已制作完成的毕业证、身份证等假证及空白假证共计2727本,用于制作假证的各类公章7200枚。公安机关抓获赵某华后在其身上缴获身份证、驾驶证等假证13张,缴获黄某伟私刻的公章5枚,查处了王某田、胡某吾的制作假证窝点,现场缴获已经制作完成的毕业证、身份证及空白假证共计538本,用于制作假证的公章70枚。

      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罪名均成立。依法判处王某明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胡某荣、王某田、胡某吾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肖某初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赵某华、胡某绥、朱某喜、朱某生、朱某红、王某华、颜某莲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黄某伟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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