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惠检动态
惠检动态
 惠东县检察院三项措施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时间:2012-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惠东县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与有关部门积极协作,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确保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没有一人重新犯罪,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7月初,该院与县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在认真研究和沟通的基础上,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惠东县社区矫正人员“手拉手”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明确了四个职能单位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手拉手”工作的责任领导、工作措施、活动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使该工作走向了制度化和常规化。

      二是派员参与公益活动动员。该院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由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的“手拉手”公益活动,向社区矫正人员了阐述了上级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精神,使社区矫正人员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接受了一次很好的法制教育。

      三是监督实施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公益活动。该院监所检察部门检察官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一道,冒着炎热的天气,组织大岭、梁化辖区内共18名社区矫正人员来到大岭镇洪达路,监督该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公益劳动。通过劳动指导和监督,调动起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劳动积极性,将马路两边的垃圾和沙石清理干净,保持了马路的洁净。通过参加公益劳动,使社区矫正人员在心灵上接受了一次洗礼,增强了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您的位置:首页>惠检动态

 惠东县检察院三项措施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2025-09-04

   惠东县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与有关部门积极协作,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确保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没有一人重新犯罪,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7月初,该院与县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在认真研究和沟通的基础上,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惠东县社区矫正人员“手拉手”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明确了四个职能单位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手拉手”工作的责任领导、工作措施、活动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使该工作走向了制度化和常规化。

      二是派员参与公益活动动员。该院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由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的“手拉手”公益活动,向社区矫正人员了阐述了上级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精神,使社区矫正人员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接受了一次很好的法制教育。

      三是监督实施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公益活动。该院监所检察部门检察官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一道,冒着炎热的天气,组织大岭、梁化辖区内共18名社区矫正人员来到大岭镇洪达路,监督该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公益劳动。通过劳动指导和监督,调动起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劳动积极性,将马路两边的垃圾和沙石清理干净,保持了马路的洁净。通过参加公益劳动,使社区矫正人员在心灵上接受了一次洗礼,增强了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版权所有: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0号 邮编:516003 电话:0752-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备案序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