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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检察院检察长收到水口螺湖全体村民写来的感谢信 
时间:2012-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尊敬的陈华贵检察长及各位领导,你们好!我们是水口三联村螺湖小组村民,我小组全体村民谨以此信向尊敬的惠州市、惠城区(两级)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官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这是近日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三联村螺湖小组全体村民写给市检察院陈华贵检察长的感谢信,感谢我市检察机关严肃查处螺湖小组原组长余某光等3名“村官”腐败案,依法缴获余某光等人非法贪污侵占的29.12458万元集体资金,并悉数返还给螺湖小组,切切实实维护了基层村民利益。

       今年初,我市检察机关接到举报惠城区水口三联村螺湖小组有关干部腐败的线索,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初查,发现可能存在贪污等犯罪。市检察院陈华贵检察长高度重视,要求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肃查处发生在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承办该案的惠城区检察院迅速行动,及时成立专案小组,依法对时任螺湖小组组长余某光等3人立案侦查,查明余某光等3人在任螺湖小组组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与他人以签订“协议书”的形式,巧立名目,共同套取螺湖小组的土地补偿款29.12458万元,非法占为己有。今年7月初,经我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余某光等3人均获有罪判决。

        此外,我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在通过发挥检察职能使腐败分子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尽力挽回村集体和村民经济损失,全力维护村民的切身利益,依法缴获余某光等人非法贪污侵占的29.12458万元集体资金,悉数返还给螺湖小组。同时,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预防职务犯罪“三个一”制度(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螺湖小组财务制度不规范、账目混乱、有的开支未经集体讨论、个别“村官”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及时向水口街道办事处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书》,提出加强对基层村组织的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等规章制度、加强对“村官”法律和廉政教育等三项检察建议,水口街道办在一个月内进行了整改,完善了螺湖小组财务等管理制度,并以此为鉴,健全了辖区所有村组织有关管理制度。我市检察机关还派出侦办该案的检察官到水口街道办上法制和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课,强化对基层“村官”反腐倡廉教育。

         我市检察机关严惩腐败、心系群众、保障民生、维护民利的良好作风得到了螺湖小组全体村民的一致高度评价,如在感谢信中所说:“得知消息后(余某光等人被我市检察机关查处),我村小组村民无不拍手称快,争相称赞检察院(检察官)是人民群众的‘好卫士’。更让我们感动的是,正当我们为如何要回余某光等人贪污的征地款(想办法)的时候,市检察院领导了解情况后更是积极协调解决问题,最终使余某光等人贪污的村小组征地款得以拨回我村小组,切切实实维护了我们村民的利益,让我们感动万分……我们以这种最朴实的方式(写感谢信)表达我们最诚挚的感谢,再次向你们深鞠一躬,道一声‘谢谢’!你们不愧为人民的好‘公仆’,是当代的‘包青天’,你们的恩情我们全体村民铭记于心……”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这封基层村民写给市检察院检察长的感谢信,饱含了老百姓对我市检察机关和人民检察官的由衷褒奖和浓浓深情,这既是对我们的赞誉,也是对我们的鞭策,我们将以此为更大的动力,进一步履行好检察职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始终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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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检察院检察长收到水口螺湖全体村民写来的感谢信 

  2025-09-04

  “尊敬的陈华贵检察长及各位领导,你们好!我们是水口三联村螺湖小组村民,我小组全体村民谨以此信向尊敬的惠州市、惠城区(两级)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官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这是近日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三联村螺湖小组全体村民写给市检察院陈华贵检察长的感谢信,感谢我市检察机关严肃查处螺湖小组原组长余某光等3名“村官”腐败案,依法缴获余某光等人非法贪污侵占的29.12458万元集体资金,并悉数返还给螺湖小组,切切实实维护了基层村民利益。

       今年初,我市检察机关接到举报惠城区水口三联村螺湖小组有关干部腐败的线索,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初查,发现可能存在贪污等犯罪。市检察院陈华贵检察长高度重视,要求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肃查处发生在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承办该案的惠城区检察院迅速行动,及时成立专案小组,依法对时任螺湖小组组长余某光等3人立案侦查,查明余某光等3人在任螺湖小组组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与他人以签订“协议书”的形式,巧立名目,共同套取螺湖小组的土地补偿款29.12458万元,非法占为己有。今年7月初,经我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余某光等3人均获有罪判决。

        此外,我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在通过发挥检察职能使腐败分子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尽力挽回村集体和村民经济损失,全力维护村民的切身利益,依法缴获余某光等人非法贪污侵占的29.12458万元集体资金,悉数返还给螺湖小组。同时,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预防职务犯罪“三个一”制度(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螺湖小组财务制度不规范、账目混乱、有的开支未经集体讨论、个别“村官”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及时向水口街道办事处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书》,提出加强对基层村组织的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等规章制度、加强对“村官”法律和廉政教育等三项检察建议,水口街道办在一个月内进行了整改,完善了螺湖小组财务等管理制度,并以此为鉴,健全了辖区所有村组织有关管理制度。我市检察机关还派出侦办该案的检察官到水口街道办上法制和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课,强化对基层“村官”反腐倡廉教育。

         我市检察机关严惩腐败、心系群众、保障民生、维护民利的良好作风得到了螺湖小组全体村民的一致高度评价,如在感谢信中所说:“得知消息后(余某光等人被我市检察机关查处),我村小组村民无不拍手称快,争相称赞检察院(检察官)是人民群众的‘好卫士’。更让我们感动的是,正当我们为如何要回余某光等人贪污的征地款(想办法)的时候,市检察院领导了解情况后更是积极协调解决问题,最终使余某光等人贪污的村小组征地款得以拨回我村小组,切切实实维护了我们村民的利益,让我们感动万分……我们以这种最朴实的方式(写感谢信)表达我们最诚挚的感谢,再次向你们深鞠一躬,道一声‘谢谢’!你们不愧为人民的好‘公仆’,是当代的‘包青天’,你们的恩情我们全体村民铭记于心……”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这封基层村民写给市检察院检察长的感谢信,饱含了老百姓对我市检察机关和人民检察官的由衷褒奖和浓浓深情,这既是对我们的赞誉,也是对我们的鞭策,我们将以此为更大的动力,进一步履行好检察职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始终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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