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引入科技力量、社会力量、综治力量,积极创新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使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决或裁定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之一且在社会服刑的罪犯)接受矫正、帮教,重新走上社会,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后“零违法、零犯罪”,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引入科技力量,创新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我市检察机关积极把科技力量引入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中,在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由惠城区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先行先试,率先研发建成“社区矫正检察系统”软件,运用科技手段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信息跟踪,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的多点录入及数据共享,解决了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事多人少”的难题,大大提高了工效效能和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该系统主要有5大功能:1、完善的信息管理功能。该系统只需录入社区矫正检察环节的信息,如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以及判决、监外执行、交付执行告知等信息,同时把相关法律文书制作成电子档案上传到该系统,便可进行快速查询,以前需要翻阅整个卷宗才能查看的信息,使用该软件后只需一个界面即可以全盘掌握。2、便捷高效的查询与统计功能。社区矫正信息录入该系统后,系统能够动态汇总显示当前监管对象人数,以及分项显示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等社区矫正人数,同时还能自动统计本月新增及本月到期的人数。系统同时设置了高级查询功能,通过自由组合查询,社区矫正信息即可按查询条件列出,一目了然。3、实现直接导出各种工作文书。该系统与工作实际相切合,日常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需要的《对象花名册》、《季度报表》、《监管罪犯卷宗》、《罪犯监外执行情况检察台账》、《监外执行罪犯出所告知表》、《检察纠正违法情况登记表》、《严重违法情况登记表》、《监外执行罪犯减刑情况登记表》等各种报表、法律文书、文档均可由系统自动生成,直接导出Word或Excel文档。4、直观的电子地图。该系统根据监管对象的住址直接在地图上标识对象所在的地理位置,生动展示辖区内监管对象的分布。5、更新维护数据方便及时。该系统由我市检察机关自主开发,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均可通过及时修改和增加程序中的命令行实现对系统的维护和更新。目前,通过对该系统试用,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结合系统实用性、便捷性、兼容性等情况,指导惠城区检察院继续完善,并逐步在全市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中推广该系统。
二是引入社会力量,创新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一项全新的工作,主要目的是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且可以在社会服刑的罪犯,通过社区矫正,从而使其能够及时、顺利“过渡”到社会,防止重新违法犯罪。鉴于此,我市检察机关协同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达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如惠阳区检察院协同区司法局、区义工团,组织了2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在淡水体育公园举行游戏互动和心理辅导活动、到亚公顶公园开展“学雷锋”社区矫正公益活动,通过富有经验的志愿者以“一对一”辅导的方式,向矫正对象传授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克服矫正对象自卑心理,舒缓其抑郁、压抑心情,达到积极改造、阳光生活的目的,其中矫正对象鲜某、李某、叶某等人还主动提出申请加入义工团组织,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三是引入综治力量,创新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我市检察机关坚持把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放在社会管理“大综治”中来抓,主动积极作为,加强与基层政法、维稳综治、刑释解救人员安置帮教、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以及基层镇村、社区、街道、民政、社保等综治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引入综治力量,在办理交接社区矫正对象手续的同时,检察机关监督成立由派出所民警、社区干部、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等组成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监管小组,适时吸收其亲友参加矫正小组,增强矫正成效。为社区矫正人员就业提供便利,建立社区矫正人员附条件“身份屏蔽”机制,防止和减少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遭受就业歧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解矫人员落实低保政策,解决实际困难,防止解矫人员因生活困难而重新犯罪。在20多个社区设立“检察服务信箱”,广泛征求和收集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监督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引入科技力量、社会力量、综治力量,积极创新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使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决或裁定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之一且在社会服刑的罪犯)接受矫正、帮教,重新走上社会,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后“零违法、零犯罪”,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引入科技力量,创新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我市检察机关积极把科技力量引入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中,在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由惠城区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先行先试,率先研发建成“社区矫正检察系统”软件,运用科技手段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信息跟踪,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的多点录入及数据共享,解决了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事多人少”的难题,大大提高了工效效能和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该系统主要有5大功能:1、完善的信息管理功能。该系统只需录入社区矫正检察环节的信息,如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以及判决、监外执行、交付执行告知等信息,同时把相关法律文书制作成电子档案上传到该系统,便可进行快速查询,以前需要翻阅整个卷宗才能查看的信息,使用该软件后只需一个界面即可以全盘掌握。2、便捷高效的查询与统计功能。社区矫正信息录入该系统后,系统能够动态汇总显示当前监管对象人数,以及分项显示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等社区矫正人数,同时还能自动统计本月新增及本月到期的人数。系统同时设置了高级查询功能,通过自由组合查询,社区矫正信息即可按查询条件列出,一目了然。3、实现直接导出各种工作文书。该系统与工作实际相切合,日常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需要的《对象花名册》、《季度报表》、《监管罪犯卷宗》、《罪犯监外执行情况检察台账》、《监外执行罪犯出所告知表》、《检察纠正违法情况登记表》、《严重违法情况登记表》、《监外执行罪犯减刑情况登记表》等各种报表、法律文书、文档均可由系统自动生成,直接导出Word或Excel文档。4、直观的电子地图。该系统根据监管对象的住址直接在地图上标识对象所在的地理位置,生动展示辖区内监管对象的分布。5、更新维护数据方便及时。该系统由我市检察机关自主开发,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均可通过及时修改和增加程序中的命令行实现对系统的维护和更新。目前,通过对该系统试用,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结合系统实用性、便捷性、兼容性等情况,指导惠城区检察院继续完善,并逐步在全市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中推广该系统。
二是引入社会力量,创新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一项全新的工作,主要目的是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且可以在社会服刑的罪犯,通过社区矫正,从而使其能够及时、顺利“过渡”到社会,防止重新违法犯罪。鉴于此,我市检察机关协同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达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如惠阳区检察院协同区司法局、区义工团,组织了2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在淡水体育公园举行游戏互动和心理辅导活动、到亚公顶公园开展“学雷锋”社区矫正公益活动,通过富有经验的志愿者以“一对一”辅导的方式,向矫正对象传授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克服矫正对象自卑心理,舒缓其抑郁、压抑心情,达到积极改造、阳光生活的目的,其中矫正对象鲜某、李某、叶某等人还主动提出申请加入义工团组织,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三是引入综治力量,创新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我市检察机关坚持把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放在社会管理“大综治”中来抓,主动积极作为,加强与基层政法、维稳综治、刑释解救人员安置帮教、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以及基层镇村、社区、街道、民政、社保等综治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引入综治力量,在办理交接社区矫正对象手续的同时,检察机关监督成立由派出所民警、社区干部、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等组成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监管小组,适时吸收其亲友参加矫正小组,增强矫正成效。为社区矫正人员就业提供便利,建立社区矫正人员附条件“身份屏蔽”机制,防止和减少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遭受就业歧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解矫人员落实低保政策,解决实际困难,防止解矫人员因生活困难而重新犯罪。在20多个社区设立“检察服务信箱”,广泛征求和收集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监督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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