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大亚湾区检察院派员到大亚湾海洋与渔业分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督促该局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好市场监管主体的作用。
今年7月至9月,我市检察机关在排查犯罪线索、立案侦查、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分局渔政大队副大队长冯某城、职工曾某雄、谢某雄等3人充当违法犯罪“保护伞”一案中,落实领导包案制,及时成立专案小组,立即开启办理“三打”案件“绿色通道”,落实快速反应机制、上下两级检察院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以及侦查、逮捕、起诉相衔接机制,迅速展开侦查、逮捕、起诉等办案工作,做到集中力量、连续作战、快速侦破。
经查,2006年至2011年间,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分局渔政大队副大队长冯某城、职工曾某雄、谢某雄,在船舶检验、年审、登记、审核确定渔用柴油补助资格和渔船报废拆解补助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收受贿赂款。经依法审查,公开审判,因犯受贿罪,判处冯某城有期徒刑5年,其他2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刑(判决已生效)。该案是“三打”行动以来,由我市检察机关查处并获判的发生在大亚湾区的首宗“保护伞”案件,也是发生在渔政系统的首宗“保护伞”案件。 针对在侦办该案中发现的问题,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大亚湾区检察院组织检察官进行了深入剖析,向该局发出了书面《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不断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加强廉洁自律,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在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上,检察官通报了冯某城等人充当“保护伞”的查办情况和判处结果,深入分析了发案原因,阐明了职务犯罪对个人、家庭、单位的危害,该局干部职工受到深刻教育。
近日,大亚湾区检察院派员到大亚湾海洋与渔业分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督促该局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好市场监管主体的作用。
今年7月至9月,我市检察机关在排查犯罪线索、立案侦查、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分局渔政大队副大队长冯某城、职工曾某雄、谢某雄等3人充当违法犯罪“保护伞”一案中,落实领导包案制,及时成立专案小组,立即开启办理“三打”案件“绿色通道”,落实快速反应机制、上下两级检察院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以及侦查、逮捕、起诉相衔接机制,迅速展开侦查、逮捕、起诉等办案工作,做到集中力量、连续作战、快速侦破。
经查,2006年至2011年间,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分局渔政大队副大队长冯某城、职工曾某雄、谢某雄,在船舶检验、年审、登记、审核确定渔用柴油补助资格和渔船报废拆解补助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收受贿赂款。经依法审查,公开审判,因犯受贿罪,判处冯某城有期徒刑5年,其他2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刑(判决已生效)。该案是“三打”行动以来,由我市检察机关查处并获判的发生在大亚湾区的首宗“保护伞”案件,也是发生在渔政系统的首宗“保护伞”案件。 针对在侦办该案中发现的问题,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大亚湾区检察院组织检察官进行了深入剖析,向该局发出了书面《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不断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加强廉洁自律,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在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上,检察官通报了冯某城等人充当“保护伞”的查办情况和判处结果,深入分析了发案原因,阐明了职务犯罪对个人、家庭、单位的危害,该局干部职工受到深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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