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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时间:2013-05-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8日,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违规问题工作,市检察院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邀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王峰副科长为全院干警讲授交通安全知识,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华贵与全院干警共同聆听了讲座,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陈萍嫦主持讲座。

       今年3月以来,按照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要求,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为期半年的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违规问题工作,成立了以陈华贵检察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市检察机关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违规问题工作方案》,并通过召开会议、专题教育学习等形式,进行了深入广泛思想发动。此次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是丰富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违规活动内容之一,目的是使广大干警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全面掌握道路交通法规和车辆管理使用特别是警车、粤O牌车管理使用知识,确保交通安全。

       讲座上,王峰同志围绕“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的主题,以生动的语言、丰富的内容,从国内外交通安全形势、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分析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针对驾驶机动车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王峰同志结合我市交通安全现状和近年来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典型案例,通过现场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生动、直观地“再现”了交通事故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对自己造成的巨大伤害,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内心震撼力,使大家更加深刻地理解了“车祸猛于虎”的道理。为确保交通安全,王峰同志劝诫大家,“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要自觉遵守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等方面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酒后驾车,不开“英雄车”、“迷糊车”等。就如何进一步文明安全驾驶警车、粤O牌车,王峰同志希望广大驾驶员在遵守普通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同时,尤其要遵守《警车管理规定》等特别规定,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超速开车,不闯红灯,不违章停车。

       通过举办此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使广大检察干警丰富了交通安全知识,受到了深刻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大家纷纷表示,要自觉遵守各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端正纪律作风,做到文明安全驾驶车辆特别是警车、粤O牌车,树立我市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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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2025-09-04

    4月18日,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违规问题工作,市检察院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邀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王峰副科长为全院干警讲授交通安全知识,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华贵与全院干警共同聆听了讲座,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陈萍嫦主持讲座。

       今年3月以来,按照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要求,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为期半年的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违规问题工作,成立了以陈华贵检察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市检察机关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违规问题工作方案》,并通过召开会议、专题教育学习等形式,进行了深入广泛思想发动。此次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是丰富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违规活动内容之一,目的是使广大干警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全面掌握道路交通法规和车辆管理使用特别是警车、粤O牌车管理使用知识,确保交通安全。

       讲座上,王峰同志围绕“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的主题,以生动的语言、丰富的内容,从国内外交通安全形势、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分析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针对驾驶机动车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王峰同志结合我市交通安全现状和近年来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典型案例,通过现场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生动、直观地“再现”了交通事故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对自己造成的巨大伤害,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内心震撼力,使大家更加深刻地理解了“车祸猛于虎”的道理。为确保交通安全,王峰同志劝诫大家,“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要自觉遵守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等方面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酒后驾车,不开“英雄车”、“迷糊车”等。就如何进一步文明安全驾驶警车、粤O牌车,王峰同志希望广大驾驶员在遵守普通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同时,尤其要遵守《警车管理规定》等特别规定,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超速开车,不闯红灯,不违章停车。

       通过举办此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使广大检察干警丰富了交通安全知识,受到了深刻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大家纷纷表示,要自觉遵守各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端正纪律作风,做到文明安全驾驶车辆特别是警车、粤O牌车,树立我市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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