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惠检动态
惠检动态
惠州市检察院“公正司法为人民” 集中宣传活动成效全市排名第二
时间:2013-05-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中央政法委及省、市党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今年2月20日至3月20日,惠州市检察院认真开展了“公正司法为人民”集中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的宣传效果。根据市政法委通报,市检察院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成效在全市7个县(区)、市直公检法司安等政法各单位中排名第二,并荣获二等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华贵对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做出重要批示:“该项工作,李志同志和院办抓得好,各部门认真配合,所以能取得好的成绩。望认真总结经验,其它工作可鉴之”。

       一是高度重视,动员部署到位。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此次集中宣传活动,陈华贵检察长要求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好集中宣传活动,为全国“两会”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分管宣传工作的李志副检察长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亲自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办公室协调各部门迅速行动,及时成立了以陈华贵检察长为组长的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正司法为人民”集中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了《惠州市人民检察开展“公正司法为人民”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活动的组织领导、宣传重点、有关要求、检查考评等,并把责任和任务分解、细化到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侦查监督、公诉、反贪、反渎职侵权、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监所检察等相关部门。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宣传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总结,收集了大量素材。

       二是重点突出,集中宣传到位。办公室协调全院各部门收集、整理、撰写了大量新闻稿件,涵盖了检察工作方方面面。采取以向中央、省、市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络等有关媒体投稿为主,以发送手机宣传短信、悬挂标语和横幅等为辅的方式,进行集中宣传,共向中央、省、市有关媒体投稿90篇,被刊发71篇。其中,被《法制日报》、《人民网》、《中国新闻网》、《正义网》、《搜狐网》等中央级媒体刊发21篇,被《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省级媒体刊发32篇,被《惠州日报》、《东江时报》等市级媒体刊发18篇,《惠州检察情况反映》等自办媒体刊发92篇,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发送法治宣传短信1535条,大力宣传报道了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平安惠州、和谐惠州、过硬队伍建设的新成效;宣传了检察机关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保障人权等方面的工作和成效,宣传了检察机关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如《法制日报》、《搜狐网》报道了我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办理首例强制医疗案件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正义网》以“惠州:采取三项措施全力推进镇街检察室建设”为题,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以“惠州市检察机关首设镇(街)检察室全市共12个,有正式机构编制并派驻人员”为题,分别报道了我市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情况;省委政法委主办的《广东政法网》以“惠州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批示精神取得良好成效”,报道了市检察院落实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情况;省检察院主办的《阳光检务网》以“惠州四名涉毒疑犯获捕”为题,报道了我市检察机关打击毒品犯罪情况;《惠州日报》以“市检察机关启动查办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为题,报道了我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工作情况;《惠州人大信息网》以“惠州检察机关搭建‘四个平台’文化育检取得新成效”为题,报道了我市检察机关文化建设情况。    

    三是注重结合,机制建设到位。此次集中宣传活动虽然仅1个月时间,市检察院切实找准结合点,把开展此次集中宣传活动与宣传“两会”期间维稳成效结合起来,与宣传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结合起来,与深化阳光检务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市、县(区)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抓宣传、办公室与侦查监督、公诉、反贪、反渎职侵权等业务部门横向联动抓宣传,以及检察机关与各有关媒体强化联系提升宣传水平等行之有效的做法,逐步形成我市检察机关完善检务宣传、法制宣传、新闻报导、宣传激励、以点带面、以案说法、预防犯罪等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如在此次集中宣传中,《南方日报》等媒体报道了检察官释案说法、防范抢劫出租车犯罪的情况,创新了宣传机制。

      目前,按照陈华贵检察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办公室协调各部门正认真总结此次集中宣传经验,其它检察工作积极借鉴该做法,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促进检察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为即将召开的我市“两会”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您的位置:首页>惠检动态

惠州市检察院“公正司法为人民” 集中宣传活动成效全市排名第二

  2025-09-04

  按照中央政法委及省、市党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今年2月20日至3月20日,惠州市检察院认真开展了“公正司法为人民”集中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的宣传效果。根据市政法委通报,市检察院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成效在全市7个县(区)、市直公检法司安等政法各单位中排名第二,并荣获二等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华贵对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做出重要批示:“该项工作,李志同志和院办抓得好,各部门认真配合,所以能取得好的成绩。望认真总结经验,其它工作可鉴之”。

       一是高度重视,动员部署到位。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此次集中宣传活动,陈华贵检察长要求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好集中宣传活动,为全国“两会”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分管宣传工作的李志副检察长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亲自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办公室协调各部门迅速行动,及时成立了以陈华贵检察长为组长的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正司法为人民”集中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了《惠州市人民检察开展“公正司法为人民”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活动的组织领导、宣传重点、有关要求、检查考评等,并把责任和任务分解、细化到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侦查监督、公诉、反贪、反渎职侵权、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监所检察等相关部门。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宣传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总结,收集了大量素材。

       二是重点突出,集中宣传到位。办公室协调全院各部门收集、整理、撰写了大量新闻稿件,涵盖了检察工作方方面面。采取以向中央、省、市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络等有关媒体投稿为主,以发送手机宣传短信、悬挂标语和横幅等为辅的方式,进行集中宣传,共向中央、省、市有关媒体投稿90篇,被刊发71篇。其中,被《法制日报》、《人民网》、《中国新闻网》、《正义网》、《搜狐网》等中央级媒体刊发21篇,被《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省级媒体刊发32篇,被《惠州日报》、《东江时报》等市级媒体刊发18篇,《惠州检察情况反映》等自办媒体刊发92篇,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发送法治宣传短信1535条,大力宣传报道了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平安惠州、和谐惠州、过硬队伍建设的新成效;宣传了检察机关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保障人权等方面的工作和成效,宣传了检察机关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如《法制日报》、《搜狐网》报道了我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办理首例强制医疗案件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正义网》以“惠州:采取三项措施全力推进镇街检察室建设”为题,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以“惠州市检察机关首设镇(街)检察室全市共12个,有正式机构编制并派驻人员”为题,分别报道了我市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情况;省委政法委主办的《广东政法网》以“惠州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批示精神取得良好成效”,报道了市检察院落实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情况;省检察院主办的《阳光检务网》以“惠州四名涉毒疑犯获捕”为题,报道了我市检察机关打击毒品犯罪情况;《惠州日报》以“市检察机关启动查办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为题,报道了我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工作情况;《惠州人大信息网》以“惠州检察机关搭建‘四个平台’文化育检取得新成效”为题,报道了我市检察机关文化建设情况。    

    三是注重结合,机制建设到位。此次集中宣传活动虽然仅1个月时间,市检察院切实找准结合点,把开展此次集中宣传活动与宣传“两会”期间维稳成效结合起来,与宣传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结合起来,与深化阳光检务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市、县(区)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抓宣传、办公室与侦查监督、公诉、反贪、反渎职侵权等业务部门横向联动抓宣传,以及检察机关与各有关媒体强化联系提升宣传水平等行之有效的做法,逐步形成我市检察机关完善检务宣传、法制宣传、新闻报导、宣传激励、以点带面、以案说法、预防犯罪等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如在此次集中宣传中,《南方日报》等媒体报道了检察官释案说法、防范抢劫出租车犯罪的情况,创新了宣传机制。

      目前,按照陈华贵检察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办公室协调各部门正认真总结此次集中宣传经验,其它检察工作积极借鉴该做法,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促进检察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为即将召开的我市“两会”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版权所有: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0号 邮编:516003 电话:0752-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备案序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