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受市公安局邀请,市检察院公诉科派出刘艺华科长到市公安局,围绕“强化证据意识 确保案件质量—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给侦查工作带来的挑战及应对”的主题,为“惠州市派出所案件查处业务培训班”作专题讲座,全市100多个基层派出所分管刑事侦查副所长聆听了讲座。
讲座上,刘艺华科长结合多年公诉工作经验,阐述了修改后刑诉法辩护制度、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侦查人员出庭说明取证合法性制度、审讯同步录音录像等规定给侦查工作带来的挑战。特别是修改后的刑诉法将辩护起点提前至侦查阶段、完善了律师会见权、扩大了阅卷范围,对非法证据排除审查更为严格,对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刘艺华科长还分析了影响侦办案件质量的薄弱环节,并就进一步提高侦查办案质量,提出如下建议:侦查人员应提高合法取证的意识,转换执法理念,增强依法收集证据的意识,严格按照修改后刑诉法、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办理刑事案件。从“口供本位”向“物证本位”转变,从“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转变,从重视证据客观性向重视证据合法性转变。规范取证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合法取证,避免证据出现或违法,确保每一宗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处。
聆听讲座的派出所副所长们对此次讲座效果给予高度评价,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讲座,切实提高了证据意识,提高了侦查办案能力。在今后办案中,要严格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强化“实体”和“程序”并重的意识,注重全面、及时收集和固定刑事证据,进一步提高侦查办案质量,与检察机关等部门形成打击犯罪合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受市公安局邀请,市检察院公诉科派出刘艺华科长到市公安局,围绕“强化证据意识 确保案件质量—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给侦查工作带来的挑战及应对”的主题,为“惠州市派出所案件查处业务培训班”作专题讲座,全市100多个基层派出所分管刑事侦查副所长聆听了讲座。
讲座上,刘艺华科长结合多年公诉工作经验,阐述了修改后刑诉法辩护制度、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侦查人员出庭说明取证合法性制度、审讯同步录音录像等规定给侦查工作带来的挑战。特别是修改后的刑诉法将辩护起点提前至侦查阶段、完善了律师会见权、扩大了阅卷范围,对非法证据排除审查更为严格,对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刘艺华科长还分析了影响侦办案件质量的薄弱环节,并就进一步提高侦查办案质量,提出如下建议:侦查人员应提高合法取证的意识,转换执法理念,增强依法收集证据的意识,严格按照修改后刑诉法、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办理刑事案件。从“口供本位”向“物证本位”转变,从“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转变,从重视证据客观性向重视证据合法性转变。规范取证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合法取证,避免证据出现或违法,确保每一宗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处。
聆听讲座的派出所副所长们对此次讲座效果给予高度评价,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讲座,切实提高了证据意识,提高了侦查办案能力。在今后办案中,要严格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强化“实体”和“程序”并重的意识,注重全面、及时收集和固定刑事证据,进一步提高侦查办案质量,与检察机关等部门形成打击犯罪合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版权所有: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0号 邮编:516003 电话:0752-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备案序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