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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检察院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
时间:2013-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6日,惠州市检察院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系,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征求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华贵出席会议并讲话。副检察长李志主持会议,并通报了今年以来我市检察工作情况。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各县(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陈华贵检察长听取人民监督发言并座谈、交流后,对人民监督员一直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对提出的建议表示会认真采纳,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就抓好下一步人民监督员工作,陈华贵检察长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顺利开展。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着眼于解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建立,其目的是为了健全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外部监督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检察权的全面正确行使。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好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联系,使人民监督员工作有所创新,有所发展,有所提高。要把人民监督员工作放在检察工作全局中谋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强联系沟通,保持信息渠道畅通。两级检察院要抓好人民监督员培训工作,同时也希望人民监督员不断更新知识,做到与时俱进,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二是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等规定,突出监督的刚性,避免流于形式。凡列入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质性监督范围的事项,全市检察机关都必须按照规定启动监督程序,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要突出监督重点,实现有效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执法,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办成铁案。要正确处理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关系,人民监督员是从外部对案件实施有效监督,对案件评议的意见不是终结裁决。

      三是要发挥人民监督员应有作用,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希望人民监督员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积极参加检察业务研讨、阳光检务等活动,尊重法律,尊重事实,对监督的案件做出准确的评价和判断。希望人民监督员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检察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宣传检察队伍的新面貌,共同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李志副检察长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陈华贵检察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好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

     会后,办公室何林主任结合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向人民监督员讲解了人民监督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履职保障等知识,着力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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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检察院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

  2025-09-04

  6月26日,惠州市检察院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系,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征求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华贵出席会议并讲话。副检察长李志主持会议,并通报了今年以来我市检察工作情况。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各县(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陈华贵检察长听取人民监督发言并座谈、交流后,对人民监督员一直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对提出的建议表示会认真采纳,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就抓好下一步人民监督员工作,陈华贵检察长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顺利开展。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着眼于解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建立,其目的是为了健全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外部监督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检察权的全面正确行使。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好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联系,使人民监督员工作有所创新,有所发展,有所提高。要把人民监督员工作放在检察工作全局中谋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强联系沟通,保持信息渠道畅通。两级检察院要抓好人民监督员培训工作,同时也希望人民监督员不断更新知识,做到与时俱进,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二是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等规定,突出监督的刚性,避免流于形式。凡列入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质性监督范围的事项,全市检察机关都必须按照规定启动监督程序,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要突出监督重点,实现有效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执法,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办成铁案。要正确处理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关系,人民监督员是从外部对案件实施有效监督,对案件评议的意见不是终结裁决。

      三是要发挥人民监督员应有作用,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希望人民监督员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积极参加检察业务研讨、阳光检务等活动,尊重法律,尊重事实,对监督的案件做出准确的评价和判断。希望人民监督员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检察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宣传检察队伍的新面貌,共同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李志副检察长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陈华贵检察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好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

     会后,办公室何林主任结合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向人民监督员讲解了人民监督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履职保障等知识,着力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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