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惠城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制定了《民事行政检察便民为民工作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细化、实化检察机关服务群众措施,建立健全司法为民工作长效机制,努力为我市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以来,惠城区检察院以“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为主题,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在严格执法办案的同时,不断强化便民为民意识和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结合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该《办法》,从加强法制宣传、降低群众申诉成本、保障民生民利、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明确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措施,严格规范了便民为民服务标准。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利用该院派驻镇(街)检察室的平台,通过报纸、期刊、电视、网络、短信等媒体,开展以介绍职能、普及法律、展示成果为主要内容的民行检察宣传工作,增进人民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的了解和信任;通过举行座谈会、法制宣传日等方式开展“进社区、进村镇、进企业”活动,认真倾听群众的司法诉求,积极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关联的法律知识,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提高公民法制意识。
二是降低群众申诉成本。结合办案实际推出现场申诉、电话申诉、网上申诉、上门接受申诉等人性化申诉受理机制,充分利用基层检察室巡回值班的优势,畅通检察便民渠道。推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申诉指引书面告知制度,将申诉条件及程序明确告知当事人。案件进入审查程序,案件承办人及时将案件办理的具体情况通过电话、网络等便利方式告知当事人,避免当事人为行使知情权而多次往返检察机关,减少申诉人的申诉成本。强化本院各相关部门协作与配合,提高案件的流转速度。优化办案模式,充分运用案件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努力缩短办案周期,保障群众诉求得到高效办理。
三是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对损害集体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权益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存在自身难以克服困难的,积极支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切实使民生民利得到有效保障。积极开展对行政机关不作为行为的监督,重点分析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在办案实践基础上,通过联签文件、会议纪要等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的作用,切实解决群众生活困难。
四是提升服务质量。该院要求民事行政检察干警要牢固树立便民为民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做到群众申诉“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及时高效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该院民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近日,惠城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制定了《民事行政检察便民为民工作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细化、实化检察机关服务群众措施,建立健全司法为民工作长效机制,努力为我市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以来,惠城区检察院以“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为主题,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在严格执法办案的同时,不断强化便民为民意识和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结合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该《办法》,从加强法制宣传、降低群众申诉成本、保障民生民利、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明确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措施,严格规范了便民为民服务标准。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利用该院派驻镇(街)检察室的平台,通过报纸、期刊、电视、网络、短信等媒体,开展以介绍职能、普及法律、展示成果为主要内容的民行检察宣传工作,增进人民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的了解和信任;通过举行座谈会、法制宣传日等方式开展“进社区、进村镇、进企业”活动,认真倾听群众的司法诉求,积极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关联的法律知识,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提高公民法制意识。
二是降低群众申诉成本。结合办案实际推出现场申诉、电话申诉、网上申诉、上门接受申诉等人性化申诉受理机制,充分利用基层检察室巡回值班的优势,畅通检察便民渠道。推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申诉指引书面告知制度,将申诉条件及程序明确告知当事人。案件进入审查程序,案件承办人及时将案件办理的具体情况通过电话、网络等便利方式告知当事人,避免当事人为行使知情权而多次往返检察机关,减少申诉人的申诉成本。强化本院各相关部门协作与配合,提高案件的流转速度。优化办案模式,充分运用案件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努力缩短办案周期,保障群众诉求得到高效办理。
三是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对损害集体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权益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存在自身难以克服困难的,积极支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切实使民生民利得到有效保障。积极开展对行政机关不作为行为的监督,重点分析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在办案实践基础上,通过联签文件、会议纪要等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的作用,切实解决群众生活困难。
四是提升服务质量。该院要求民事行政检察干警要牢固树立便民为民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做到群众申诉“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及时高效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该院民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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